中化连云港循环经济产业园罐区项目二期工程桩基检测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1.项目条件
本磋商项目中化连云港循环经济产业园罐区项目二期工程桩基检测服务采购,采购人为中化连云港石化仓储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递交响应文件。
2.项目概况与磋商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化连云港循环经济产业园罐区项目二期工程桩基检测服务采购;
2.2项目地点:连云港市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石化基地复堆河以西石化七道以北;
2.3项目规模:中化连云港循环经济产业园罐区项目二期工程分为A/B两个阶段。A阶段建设1台80000m?低温丙/丁烷兼容罐及配套丁烷BOG压缩机; B阶段建设1台120000m?低温丙烷储罐及配套丙烷复热器;储罐总容积20万m?,用于低温丙烷、低温丁烷、常温丙烷、常温丁烷,总投资规模约6.60亿,各阶段应配套齐全,满足独立使用功能。
2.4检测期限要求:具备检测条件后,按发包人要求进场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2.5磋商范围:按桩基工程施工图范围完成检测(包括低应变、高应变、抗压静载、水平静载等检测等)并出具经相关部门认可的检测报告,及招标人指定图纸范围内的其他工作。
2.6质量标准:合格。所有桩基检测行为、程序、结果均应符合国家、江苏省及连云港市关于法人委托检测的规范、规程、标准等相关要求,保证桩基检测数据准确、真实。
2.7最高磋商限价:45 万元。
3.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磋商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3.2磋商供应商应有充足的资金保证、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20年经第三方审计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
3.3磋商供应商没有因骗取成交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本次招标要求磋商供应商须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含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且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
3.5本次招标对磋商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基与基础类检测人员岗位合格证且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6磋商供应商的类似业绩:2018年1月1日至今(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磋商供应商须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40万元的桩基检测业绩;
注:类似业绩的认定以响应文件中的桩基检测合同为准。桩基检测合同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业绩的磋商供应商名称、金额、工程规模及地点、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桩基检测合同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7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2021年7月至2021年12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检测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保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3.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0其他资格要求: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承诺书。(格式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供应商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采购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采购人将拒绝该磋商供应商参加本采购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提供供应商承诺书。(格式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年2月18日至2022年2月24日17:00;
4.2请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通过网上支付方式购买磋商文件;潜在供应商需先进行网上注册(免费);支付成功后,可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如遇平台操作性问题,请拨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86391277,采购文件售价:500元。
4.3潜在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中有关该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答疑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自负。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3日14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本次磋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须提供有效的:
6.1 磋商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
6.2磋商供应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计量认证证书》;
6.3 磋商供应商2020年经第三方审计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
6.4 磋商供应商项目负责人桩基检测岗位合格证及职称证书;
6.5 磋商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证明;
6.6 供应商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6.7 供应商承诺书(格式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说明: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相关资料复印件装订在响应文件中且加盖公章。
(2)所有供应商务必将体现证件资料有效期、企业、人员证书基本信息及变更、以及其他材料等所有相关内容清晰复印装订,如果因响应文件中材料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供应商整个磋商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采购人将立即中止该供应商的磋商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7.评审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价格60分,商务10分,技术30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平台上发布。
9.廉洁提示信息及投诉举报方式
为保证采购活动的公平性、公正性和公开性,防止违法、违纪和违规行为发生,采购人和供应商在采购响应过程中均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方的廉洁从业规定。供应商若发现采购人相关部门或人员有任何违法、违纪、违规行为,有权向采购人纪检部门举报:
信访举报邮箱:antifraud@sinochem.com
通讯地址:上海浦东新区长清北路233号,中化国际广场10楼纪检部(邮编200125)
10.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