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
日 期:2021年11月12日
项目编号:0747-2160SCCZX745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采购人)的委托,就如下项目进行公开采购。
1. 项目名称:中化泉州石化PP、EVA、HDPE装置挤压机模板和刀盘维修服务框架协议采购。
2.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 采购范围:中化泉州石化PP、EVA、HDPE装置挤压机模板和刀盘维修服务框架协议采购。
其他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技术要求》。
采购人计划对中化泉州石化PP、EVA、HDPE装置挤压机模板和刀盘维修服务进行框架协议采购。通过本次公开采购,将选取1名成交候选人作为本项目成交人,并与其签订框架协议,签署的框架协议有效期3年。实际维修工作以甲方向乙方发出的书面《维修工单》或采办立项为准,结算以《维修工单》或采办立项单为准。乙方根据《维修工单》或采办立项单开展本协议项下维修服务工作。
4. 服务期限:3年;
工期:收到《维修工单》后45天内完成维修服务,具体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5. 购买采购文件(电子版)时间:2021年11月12日至2021年11月18日,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本项目只提供电子版文件。
网络标书销售: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通过网上支付方式购买采购文件。潜在报价人需先进行网上注册(免费)。支付成功后,可下载采购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86391277)。
6. 首次《报价文件》(电子版)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9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7. 首次《报价文件》递交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丰泽街兴业银行大厦15层会议室(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8. 报价人应满足如下资格、业绩等要求:
(1) 报价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并保持良好履约记录、有能力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独立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报价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装订在报价文件中);
(2) 报价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
(3) 报价人必须是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采购文件的组织;
(4) 报价应当符合如下规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报价;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报价;
(5) 信誉要求:2018年1月1日至今,报价人不能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等情形(由报价人根据公司2018年1月1日至今发生上述情况据实填写,否则经证实其报价文件将按无效处理,需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报价人公章装订在报价文件中);
(6) 报价人为挤压机制造商或是模板的生产商,若报价人为模板生产商,需提供2018年1月1日至今无因设计、制造、维修等引发的质量事故或者安全事故的承诺书加盖报价人公章装订至报价文件中。
(7) 业绩要求:
若报价人为模板生产商,需同时满足:
①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报价人需具有至少两个不同用户的规模为10万吨/年及以上EVA装置的4个模板维修业绩,并提供上述业绩的用户评价报告;
②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报价人需具有至少两个不同用户的规模为30万吨/年及以上HDPE装置的4个模板维修业绩,并提供上述业绩的用户评价报告;
③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报价人需具有至少两个不同用户的规模为35万吨/年及以上PP装置的4个模板维修业绩,并提供上述业绩的用户评价报告;
证明材料:需提供满足上述要求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装置名称、装置规模、工作范围页、供货范围、签字盖章页等)加盖报价人公章,业绩数以满足上述要求的合同数为准、用户报告需带有用户公章或部门章(加盖报价人公章)并提供用户项目负责人及其联系方式以备查验,以上材料未提供或不清晰的将被视为无效业绩。
若报价人为挤压机制造商,需满足:
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报价人需具有至少3台挤压机生产销售业绩。
证明材料:需提供满足上述要求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装置名称、工作范围页、供货范围、签字盖章页等)加盖报价人公章,业绩数以满足上述要求的合同数为准),以上材料未提供或不清晰的将被视为无效业绩。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报价人若达不到以上 (1)-(8)项要求,其报价文件将按无效处理。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为中化泉州石化PP、EVA、HDPE装置挤压机模板和刀盘维修服务框架协议采购的(唯一)授权的代理机构,我司仅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发布有关该项目的采购信息,未授权任何公司及个人转载相关信息。在此,我司郑重提醒各报价人注意:与该项目相关事宜均须与我司指定人员联系,我司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采购代理机构: |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
地 址: | 北京市复兴门外大街A2号中化大厦20层 |
邮 编: | 100045 |
联 系 人: | 刘通晓、王灵英 |
联 系 电 话: | 13055724681、13505042726 |
电 子 邮 件: | liutongxiao@sinochem.com wanglingying@sinochem.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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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标技术支持: | 010-86391277(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 |
采 购 人: | 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 |
地址: | 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泉惠石化工业区内(东桥镇) |
邮编: | 362103 |
联系人: | 杨钒 |
联系电话: | 0595-27570106 |
电子邮件: | yangfan01@sinochem.com |
采购人监督和回访部门: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纪检室
地 址: 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泉惠石化工业区内(东桥镇)
邮 编: 362103
联 系 人: 纪检室
联 系 电 话: 0595-27572313
电 子 邮 箱: | qzshjw@sinochem.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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