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项目名称:建立污水总排口在线监测系统
项目背景:根据排污许可证内容及《浦东新区2021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沪环[2021]66号)要求,公司需完成固定污染源(污水总排口)自动监测设备的建设、联网和备案。同时在线监测系统的功能及数据上传需满足《上海市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测建设、联网、维运和管理的有关规定》(沪环规[2017]9号)。
采购范围: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材质 | 数量 | 单位 | 其他要求 |
1 | 污水在线监测系统 | 详见技术要求 | 1 | 套 | 租赁形式 |
2 | 服务 | 服务要求详见需求书相关条款 |
|
|
|
2. 项目基本要求
2.1供应商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简称“中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 投标人须拥有履行本项目的相关能力并拥有制造商或品牌授权;
(3) 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上海市生态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机构备案单位;
(4)投标人须拥有从事过相关业绩与经验并提供证明;
(5)投标人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三年内无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骗取中标,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
2.2 基本要求
(1) 交货日期不得超过开标日期后30日,随货提供测试报告,安装调试合格后验收。
(2)设备费用总价应包括交货前的所有费用:即化学需氧量、总氮、氨氮、总磷、流量五个指标检测仪器及附属设备等全部设备、运输、培训、安装、必不可少的部件、配件;数据传输网络的铺设和连接、调试。
(3)服务费用包括:消耗配件更换、日常维护、定期校准、应急响应、故障处置、技术服务等。
(4)设备投用后服务期内所有费用由投标方承担,同时应保证4小时内人员到场(应急情况2小时内人员到场),一般故障2小时内解决。
(5)采购人除提供检测小屋的基础,水、电等辅助设施以外,其他所有工作均由投标人完成。
2.3其他要求
(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2) 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3. 询价文件的获取
2021年11月10日16: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下同)前登录该采购项目使用的电子平台领购询价文件;供应商需先进行网上注册。
4. 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询价采购开始时间):2021年11月12日12:00前,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询价采购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凌海路918号。
5. 联系方式
采购人:徐春燕
电话:021-50670062
电子邮件:xuchunyan@sinochem.com
项目现场踏勘联系人:凡凯辉
电话:13167093171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凌海路918号
2021 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