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化泉州石化废液焚烧设施现场清灰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日 期:2023年7月31日
项目编号:0747-2360SCCZX264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采购人)的委托,就如下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1. 项目名称:中化泉州石化废液焚烧设施现场清灰服务
2.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 采购范围:
(1)正常生产期间,余热锅炉、布袋除尘器、包装系统(含除尘器)等部位发生堵塞、输灰不畅等情况,需要捅灰(含拉稀管捅灰)、吸灰、拆卸管道、短接进行疏通等工作,并对清理出来的碳酸钠固体料、粉料进行收集装袋放到指定位置,以及配合装置平稳运行的其它清理、清扫、法兰拆装等工作。
(2)在焚烧炉停炉期间,需要增派人员进入焚烧炉、余热锅炉、布袋除尘器及相关烟道内部进行清灰作业(含焚烧炉内壁挂渣特别是急冷段挂渣的清理、水平段积灰清理)。为满足现场清灰工期和要求,应使用专业工具,施工工具由施工单位自备。
详见谈判文件第四章《技术要求》。
4. 服务期限:暂定1年,具体开始、结束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5. 获取谈判文件(电子版)时间:2023年7月31日至2023年8月3日16:00。本项目只提供电子版文件。
谈判文件获取: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sinochemitc.com/)进行网上注册(免费),缴纳平台使用费人民币500元,并在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下载文件(技术支持:010-86391277(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
6. 首次《响应文件》(电子版)递交截止时间/评审时间:2023年8月8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7. 首次《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评审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丰泽街兴业银行大厦15层会议室(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8. 报价人应满足如下资格、业绩等要求:
(1) 报价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保持良好履约记录、有能力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独立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报价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装订在响应文件中);
(2) 报价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
(3) 报价人必须是向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报名并获取了谈判文件的组织;
(4) 报价人应当符合如下规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和/或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5) 信誉要求:2020年1月1日至今,报价人不能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等情形;
证明材料:由报价人根据公司2020年1月1日至今发生上述情况据实填写,否则经证实其响应文件无效,需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报价人公章装订在响应文件中;
(6) 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报价人具有1项废液焚烧设施现场清灰服务业绩;
证明材料:报价人须提供相应业绩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服务内容页等)加盖报价人公章并装订在响应文件中。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报价人若达不到以上要求,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为中化泉州石化废液焚烧设施现场清灰服务 的(唯一)授权的代理机构,我司仅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发布有关该项目的采购信息,未授权任何公司及个人转载相关信息。在此,我司郑重提醒各报价人注意:与该项目相关事宜均须与我司指定人员联系,我司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采购代理机构: |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
地 址: | 北京丰台区丽泽路24号院1号楼-5至32层101内23层 |
邮 编: | 100071 |
联 系 人: | 林衡 |
联 系 电 话: | 15980338833 |
电 子 邮 件: | Linheng01@sinochem.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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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技术支持: | 010-86391277(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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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 购 人: | 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 |
地址: | 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泉惠石化工业区内(东桥镇) |
邮编: | 362103 |
联系人: | 吕奉利 |
联系电话: | 0595-27570090 |
电子邮件: | lvfengli@sinochem.com |
采购人监督和回访部门: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纪检室
地 址: 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泉惠石化工业区内(东桥镇)
邮 编: 362103
联 系 人: 纪检室
联 系 电 话: 0595-27572313
电 子 邮 箱: | qzshjw@sinochem.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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