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 期:2023年6月13日
项目编号:0747-2360SCCZX415
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业主)授权中化保险经纪(北京)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人)就中化泉州石化2023-2025年度炼油及乙烯运营期保险项目进行保险安排,中化商务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化保险经纪(北京)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人)的委托,就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采购。
1. 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1.1业主简介
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简称泉州石化)隶属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重要企业中化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9月,注册资金145亿元,地处祖国东南沿海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泉惠石化工业园区,是一家集石油化工炼制、仓储、运输、销售为一体的大型炼化企业。泉州石化已完成两期项目建设,现有原油加工能力1500万吨/年,乙烯生产能力100万吨/年,自有码头总吞吐能力3570万吨/年。
1.2采购范围
1.2.1项目名称: 中化泉州石化2023-2025年炼油及乙烯运营期保险项目
1.2.2项目内容:
炼油项目:一期1200万吨/年炼油项目是国家“十二五”规划建设项目,总投资265.6亿元,分为厂区和厂外配套两部分,厂区包括1200万吨/年常减压蒸馏等19套工艺装置以及配套公用工程、储运设施等;厂外配套包括码头、原油和成品油罐区、输油管线等设施。项目占地4636亩,其中,主厂区3600亩,青兰山库区1036亩。自2014年7月项目投产至今,生产运行安全平稳。
乙烯项目:二期100万吨/年乙烯项目包括将炼油能力提升至1500万吨/年,新增100万吨/年乙烯及80万吨/年芳烃产能,新建和改扩建17套炼油化工装置以及相关配套储运、码头、公用工程,项目占地面积约6541亩。
中化泉州石化炼油及乙烯运营期保险项目包括财产一切险、机器损坏险、公众责任险、货物运输保险。
1.2.3项目地点:福建泉州市惠安县泉惠石化工业园区及与保险项目有关联的区域。
1.2.4采购险种:财产一切险、机器损坏险、公众责任险、货物运输保险
1.2.5 服务周期:服务周期为三年。根据成交结果与成交通知,保险合同一年一签(具体以成交通知书为准)。
1.2.6 质量标准:合格
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保险方案与服务要求》。
2. 获取磋商文件(电子版)时间:2023年6月13日至2023年6月19日下午17:00, 本次采购须通过网上支付方式支付平台使用费,平台使用费单次项目500元。
因本文件所载之资料属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机密,有意参与本项目采购的单位应在规定的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内,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对本项目进行报名并提交保密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审核通过后方可获取磋商文件。
潜在报价人需先进行网上注册(免费)。支付成功后,可下载电子版磋商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完成磋商文件获取手续后,可在平台下载磋商文件。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86391277。
3. 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7月4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4. 《响应文件》递交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丰泽街兴业银行大厦15层会议室。
5. 报价人应满足如下资格、业绩等要求:
(1) 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财产保险公司总公司或经总公司授权的省级分公司。总公司不得与其授权的省级分公司同时参与本次报价,如省级分公司参与报价,必须获得该财产保险公司总公司的唯一授权函(一家保险公司只能授权一家省级分公司参与本项目报价);
证明材料: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唯一授权函(如适用)加盖报价人公章并装订在响应文件中;
(2) 报价人是向采购代理机构获取了磋商文件的组织;
(3) 报价应当符合如下规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加报价;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报价;
(4) 报价人或其总公司必须具有监管机构认可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资格;
证明材料:需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保险经营许可证)加盖报价人公章并装订在响应文件中;
(5) 报价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证明材料:报价人需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http://www.gsxt.gov.cn)的截图加盖报价人公章装订在响应文件中。
(6) 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报价人具有1项同类炼化企业运营期相关保险的承保业绩。
证明材料(装订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相应业绩合同关键页(封面、保单签字盖章页、项目名称及保额的关键页等)复印件并加盖报价人公章。如报价人为总公司,可提供总公司或下属分公司承保业绩证明;如报价人为总公司授权的省级分公司,需提供省级分公司的承保业绩证明。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报价人若达不到以上5.(1)-(7)项要求,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为中化保险经纪公司“中化泉州石化2023-2025年度炼油机乙烯运营期保险项目”采购的(唯一)授权的代理机构,我司仅在采购与招标网、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发布有关该项目的采购信息,未授权任何公司及个人转载相关信息。在此,我司郑重提醒各报价人注意:与该项目相关事宜均须与我司指定人员联系,我司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采购代理机构: |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
地 址: | 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平安幸福中心B座25层 |
邮 编: | 100073 |
联 系 人: | 邱少尉、陈晓梅 |
联 系 电 话: | 15260362906、18911319524 |
电 子 邮 件: | qiushaowei@sinochem.com、chenxiaomei02@sinochem.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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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 购 人: | 中化保险经纪(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 | 北京西城区南礼士路66号1号楼16层1-23-1604至1612室 |
邮编: | 100045 |
联系人: | 赵雅聪 |
联系电话: | 18911319276 |
电子邮件: | zhaoyacong@sinochem.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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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 主: | 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 |
地址: | 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泉惠石化工业区内(东桥镇) |
邮编: | 362103 |
联系人: | 王凯强 |
联系电话: | 0595-27570986 |
电子邮件: | wangkaiqiang@sinochem.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