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 期:2023年3月6日
项目编号:0747-2360SCCZX009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采购人)的委托,就如下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
1. 项目名称:中化泉州26万吨/年丙烯腈项目、7万吨/年渣油生产高性能炭黑工业示范项目、3.2万吨/年碳四炔烃加氢项目环境监理服务
2.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 采购范围:中化泉州26万吨/年丙烯腈项目、7万吨/年渣油生产高性能炭黑工业示范项目、3.2万吨/年碳四炔烃加氢项目环境监理服务
3.1项目环境监理工作内容包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环保核查,施工期环境监理和试生产期间环境监理,协助建设单位开展竣工环保验收工作,与各级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保持沟通并按要求进行报告。
(1)设计文件环保核查工作,要求核查建设项目的设计文件与环境影响评价及其批复文件的符合性,并及时提出核查意见。
(2)施工期环境监理工作,包括施工环境保护措施监理、施工期环境保护达标监理、环保设施施工监理。
(3)试生产期间环境监理工作,要求对项目试生产期间环保“三同时”和环保设施运行、生态保护情况、污染物达标排放开展技术监督。
3.2 在开展环境监理工作前,环境监理单位应当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批复及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编制环境监理方案,依据项目建设进度和工程特点编制阶段性或单项措施环境监理实施细则。在项目开工建设前完成设计文件环保核查并及时向建设单位提交设计文件环保核查报告。
3.3 向建设项目现场派驻环境监理项目部和监理人员,组织环保宣传和培训,指导参建单位落实好环保措施。
3.4 按要求参加项目相关会议、项目验收会和组织项目环境监理例会,对环保工程进度、环保工程施工等提出意见。
3.5 按照环境监理实施细则实施监理,填写日志,定期向项目建设单位提交监理月报表和专题报告,经建设单位审核后报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3.6 协助建设单位做好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三同时”监督检查工作。在建设项目开工、试生产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前分别向项目建设单位提交阶段环境监理报告,协助开展环保试生产申请与竣工验收工作。在建设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后移交环境监理档案资料。
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技术要求》。
4. 服务期限:暂定工作时限为26个月,其中中化泉州26万吨/年丙烯腈项目从2023年3月至2025年4月,7万吨/年石化渣油生产高性能炭黑工业示范项目从2023年3月至2024年4月,3.2万吨/年碳四炔烃加氢项目从2023年3月至2023年11月。实际进驻日期和时限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5. 获取磋商文件(电子版)时间:2023年3月6日至2023年3月10日。本项目只提供电子版文件。
磋商文件获取: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sinochemitc.com)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潜在报价人需先进行网上注册(免费)。(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86391277)
6. 首次《响应文件》(电子版)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3月14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7. 首次《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评审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丰泽街兴业银行大厦15层会议室(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8. 报价人应满足如下资格、业绩等要求:
(1) 报价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并保持良好履约记录、有能力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独立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报价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装订在响应文件中);
(2) 报价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有关中国法律和法规;
(3) 报价人应向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报名并获取了磋商文件的组织;
(4) 报价人应当符合如下规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报价;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和/或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报价;
(5) 信誉要求:
A、 2018年1月1日至今,报价人不能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
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等情形;
证明材料:报价人根据公司2018年1月1日至今发生上述情况据实填写,否则经证实其报价按无效处理,需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报价人公章装订在响应文件中。
B、2018年1月1日至今,报价人没有因为环评报告书、环境监理服务等质量问题受到环保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或限期整改的处罚。
证明材料:报价人据实出具以上情况的承诺函加盖报价人公章装订在响应文件中,采购人保留进一步核实的权利。
(6)资质要求:报价人须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
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证明材料:报价人须提供上述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报价人公章并装订在响应文件中;
(7)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报价人具有5项(含5项)及以上石油化工项目环境监理服务业绩,其中至少有1项投资额不少于人民币20亿元的石油化工项目。
证明材料:报价人需提供相应业绩合同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服务范围页、合同签章页等)、相应业绩合同对应的发票复印件及项目投资金额证明文件(需提供政府相关批复立项文件或建设单位加盖公章的证明文件),上述所有证明材料均需加盖报价人公章装订在响应文件中。
(8)拟派人员要求(需同时满足):
A.总环境监理工程师:大专及以上学历,10年以上石化工程项目管理或环境保护工作经验,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生态环境部(原环境保护部)颁发的环境监理人员上岗资格证,50周岁以下。
B.环境监理工程师:大专及以上学历,5年以上工程项目管理或环境保护工作经验,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生态环境部(原环境保护部)颁发的环境监理人员上岗资格证,50周岁以下。
证明材料:需提供上述人员的简况表、岗位名称、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相应工作经验证明材料、职称证书复印件、上岗资格证书复印件、与报价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由社保中心出具的相应人员在报价单位任职近1年的社保证明复印件。以上证明材料均需加盖报价人公章并装订在响应文件中。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报价人若达不到以上(1)-(9)项要求,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为中化泉州26万吨/年丙烯腈项目、7万吨/年渣油生产高性能炭黑工业示范项目、3.2万吨/年碳四炔烃加氢项目环境监理服务的(唯一)授权的代理机构,我司仅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发布有关该项目的采购信息,未授权任何公司及个人转载相关信息。在此,我司郑重提醒各报价人注意:与该项目相关事宜均须与我司指定人员联系,我司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采购代理机构: |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
地 址: | 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4号院平安幸福中心B座25层 |
邮 编: | 100071 |
联 系 人: | 欧阳小飞、陈雅静 |
联 系 电 话: | 15759815562、18876588327 |
电 子 邮 件: | ouyangxiaofei@sinochem.com, chenyajing@sinochem.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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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支持: | 010-86391277(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 |
采 购 人: | 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 |
地址: | 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泉惠石化工业区内(东桥镇) |
邮编: | 362103 |
联系人: | 杨钒 |
联系电话: | 0595-27570106 |
电子邮件: | Yangfan01@sinochem.com |
采购人监督和回访部门: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纪检室
地 址: 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泉惠石化工业区内(东桥镇)
邮 编: 362103
联 系 人: 纪检室
联 系 电 话: 0595-27572313
电 子 邮 箱: | qzshjw@sinochem.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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