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化泉州石化常规类物资仓储管理服务
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 期:2022年11月30日
项目编号:0747-2260SCCZX258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采购人)的委托,就如下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
1. 项目名称:中化泉州石化常规类物资仓储管理服务
2.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 采购范围:中化泉州石化常规类物资仓储管理服务。
3.1服务范围:
为泉州石化1500万吨/年炼油装置、100万吨/年乙烯装置生产运营、检维修(含全厂性停工大检修)、技改技措、工程剩余物资、代保管物资所需的常规类物资(不包括化工原材质、化工辅料、化工三剂等化工品类物资、不包括技改技措以外新建项目如中化泉州石化产业升级项目)提供仓储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到货物资运输信息管理、物资堆放规划、零星或生产紧急物资到站提货、接货、卸货(不包括直达装置区域内的卸车、不含超限设备卸车(设备重量大于80吨/长度大于40米/直径大于4米,符合以上其中一种情况均属超限设备。)、外观质量验收、保管维护、物资入库、物资出库、物资退库、生产物资配送、废旧物资接收、物资分类归整、在库物资的盘点、库存统计报表的编制上报、代储代销物资的仓储、大修、日常检维修和技改技措项目施工单位结算材料核对服务、ERP系统应用、PIP系统、仓库条码WMS系统、采购供应链SCM系统应用及物资相关资料的收集、资料归档等全过程服务。
主要保管物资种类:动设备及配件、静设备及配件、电器设备及配件、仪表及配件、材料类和甲方与供应商签订的代储代销物资的保管业务等常规类物资。常规类物资包括账内物资、账外物资。
3.2服务内容
(1)常规物资(1500万吨/年炼油装置、100万吨/年乙烯、检维修、停工大修、技改技措、工程剩余物资、代保管物资)仓储服务费用实行固定费用总包干(除甲方要求乙方委托第三方检测费实报实销外)。
(2)具体内容如下:
3.2.1到货物资的接卸(含机场、车站等地的零星物资提货)、验收、入库、堆码摆放、保管与保养、发放、盘点及各类仓储统计报表的编制、核对,到货物资相关资料的审核与归档等相关仓储管理工作。
3.2.2负责废旧物资接收(不含危险废物)和保管服务,并协助甲方处理废旧物资。
3.2.3厂区内生产物资(仅膜卷)配送作业服务(供参考:泉州石化2021年7月1日到2022年6月30日,年膜卷到货量5606.488吨,直达现场量3026.009吨,需要仓储派车配送量2554.804吨)。物资配送:是指对甲方各生产装置所需的生产物资,如生产用膜卷,由乙方按照甲方的物资配送申请或指令,组织配送人员对所需配送物资进行备货、装车、运输、需要协调使用服务单位卸车、验收、交接签收等作业活动,并承担配送期间的风险。
3.2.4乙方协调发放小劳保用品,按甲方名单将小劳保打包、分包,提前一天把一定数量的小劳保运甲方需求指定地点,按照甲方名单组织发放。
3.2.5负责代储代销物资的接卸、验收、保管、发放、建账立卡及在ERP系统、WMS条码系统进行处理的服务。代储代销物资包括但不限于动设备(机械密封、滚动轴承)、材料(紧固件、垫片等)、电气(灯泡、镇流器等)、仪表(压力表、热电偶等)等配件。要单独设置代储物资库房或货架,分品种、规格上架,每月与供应商核对库存,单独建账保管、装卸等工作。
3.2.6负责随机备品备件、工程余料、废旧物资(危废除外)的接收、入库、建账、出库、分类保管和配合甲方进行处置工作。
3.2.7 ERP系统MM模块订单收货前物料描述核对和订单物料在ERP系统上的后期维护(含四号定位、位号录入等),并严格按照《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ERP系统物料管理模块(物资部分)运行管理实施细则(现行版)》相关规定做好ERP、PIP、WMS系统、采购SCM系统及其它仓储管理系统(如有)的应用,达到甲方管理要求
3.2.8熟练使用WMS条码系统验收入库、出库、退库等各仓储环节流程。
3.2.9物资库房及堆场24小时值班发料,正常工作日、周六日和节假日库区巡检工作。
3.2.10按照泉州石化运行部或施工管理部要求,统筹物资需要是否直达现场或仓库堆场,按照泉州石化管理制度要求界面,仓储服务商负责属于物资装备中心责任的卸车界面工作。
3.2.11做好所管理区域的常规类物资室内库、堆场、棚库(如有)合理规划,分区分类管理并做好库房5S管理,仓储设施检维修工作监护,充分发挥仓储设施使用功能和利用率,满足仓储管理服务要求。
3.2.12根据物资装备部门管理需要上报各类仓储管理及库存统计报表,配合各类审计、迎检资料收集、上报、物资核销等工作。
3.2.13 结合库存物资动态盘点,开展账内、账外物资清仓查库,不定期查物资计划需求,提醒或督促需求部门领料,有效释放库容。
3.2.14库管掌握所保管的物资属性,适合物资存放库房内、库房外,需要库房内保管物资存放堆场时,做好防御措施,不定期查库存物资保质期,确保管理物资质量,提升保管质量。
3.2.15 根据仓储设备设施完好要求,按甲方要求提报检维修项目或备件计划、参与属地管辖范围内维修或技改项目质量验收、工程量复核等;在维修或技改项目实施过程中负责属地监护管理和维修配合工作等,充分发挥仓储设施使用功能和利用率,满足仓储管理服务要求。
3.2.16乙方根据甲方仓储服务范围,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机具、设施及办公用品清单,除此之外乙方为完成仓储服务所需的其它机械、办公用品、员工个人劳保用品、耗材物品等均由乙方自行解决,费用包干。
3.2.17乙方对到货物资进行质量检验,除常规检测外,配合甲方其它检验工作。
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技术要求》。
4. 服务期限:三年,2023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具体进场、退场时间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5. 获取磋商文件(电子版)时间:2022年11月30日至2022年12月5日。本项目只提供电子版文件。
磋商文件获取: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sinochemitc.com)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潜在报价人需先进行网上注册(免费)。(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86391277)
6. 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4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7. 首次《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丰泽街兴业银行大厦15层会议室(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8. 报价人应满足如下资格、业绩等要求:
(1) 报价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保持良好履约记录、有能力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独立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且经营范围需包含:普通货物仓储服务(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报价人公章并装订在响应文件中);
(2) 报价人为向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报名并获取了磋商文件的组织;
(3) 报价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有关中国法律和法规;
(4) 报价应当符合如下规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报价;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和/或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报价;
(5) 报价人应承诺2019年1月1日至今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同时承诺未进入清算程序,不存在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报价人应提供承诺函及近 3 年(2019 年至 2021年)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资产负债表作为证明文件,上述证明文件均需加盖报价人公章装订在响应文件中。
(6) 信誉要求:2019年1月1日至今,报价人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由报价人根据公司2019年1月1日至今发生上述情况据实填写,否则经证实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需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报价人公章装订在响应文件中);
(7) 资质要求:报价人须同时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证明材料(装订在响应文件中):报价人需提供上述资质证书的复印件加盖报价人公章。
(8) 业绩要求: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报价人具有1项合同期限不低于1年(含)的1000万吨/年及以上炼油规模或80万吨/年及以上乙烯规模企业的生产运营期物资仓储管理业绩(仓储管理内容必需包括常规物资,常规物资指:动静电仪材料等);
证明材料(装订在响应文件中):需提供相应服务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报价人公章作为业绩证明材料装订在响应文件中,业绩合同复印件须包含项目名称、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服务内容等合同页,业绩数以满足上述要求的合同数为准;业绩合同若不能体现合同期限、企业规模、生产运营期、常规物资仓储管理等信息,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加盖报价人公章装订在响应文件中,材料不清晰或证明材料无法体现上述业绩要求的内容将被视为无效业绩;
(9) 拟派项目经理: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5年及以上大型石油石化企业仓储管理工作经验(大型石油石化企业指:1000万吨/年及以上炼油规模或80万吨/年及以上乙烯规模);本项目合同执行期间不得承担其他项目工作。
证明材料(装订在响应文件中):上述人员要求证明材料包括:简况表;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社保中心出具的在报价单位任职近12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工作经验需提供相应业绩合同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服务内容等合同页,业绩合同若不能体现企业规模、人员姓名等信息,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加盖报价人公章装订在响应文件中,材料不清晰或证明材料无法体现上述要求将被视为无效业绩;无兼职承诺函;上述证明文件均需加盖报价人公章装订在响应文件中。
(10) 拟派HSE工程师: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
证明材料(装订在响应文件中):上述人员要求证明材料包括:简况表;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社保中心出具的在报价单位任职近12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上述证明文件均需加盖报价人公章装订在响应文件中。
(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报价人若达不到以上 (1)-(11)项要求,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为中化泉州石化常规类物资仓储管理服务的(唯一)授权的代理机构,我司仅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发布有关该项目的采购信息,未授权任何公司及个人转载相关信息。在此,我司郑重提醒各报价人注意:与该项目相关事宜均须与我司指定人员联系,我司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采购代理机构: |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
地 址: | 北京市复兴门外大街A2号西城金茂中心20层 |
邮 编: | 100045 |
联 系 人: | 欧阳小飞、王灵英 |
联 系 电 话: | 15759815562、0595-22231530 |
电 子 邮 件: | ouyangxiaofei@sinochem.com wanglingying@sinochem.com |
|
|
技术支持: | 010-86391277(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 |
|
|
采 购 人: | 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 |
地址: | 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泉惠石化工业区内(东桥镇) |
邮编: | 362103 |
联系人: | 付心一 |
联系电话: | 0595-2757 0261 |
电子邮件: | fuxinyi@sinochem.com |
采购人监督和回访部门: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纪检室
地 址: 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泉惠石化工业区内(东桥镇)
邮 编: 362103
联 系 人: 纪检室
联 系 电 话: 0595-27572313
电 子 邮 箱: | qzshjw@sinochem.com |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