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化商务有限公司受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委托,现对中化泉州石化动力站锅炉烟气脱硫设施及净化水场泥渣处置服务进行变更。
一、谈判文件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中:8:报价人应满足如下资格、业绩等要求:“
(6) 报价人或报价人委托的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场所应符合项目环评、竣工环保验收等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具有接收、处置泥渣的能力,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证明材料:若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场所为报价人自有,报价人需提供环评、竣工环保验收、处置能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报价人公章并装订在响应文件中。若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场所为报价人与第三方合作的,则报价人需提供与第三方签订的有效合作协议复印件和第三方的环评、竣工环保验收、处置能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报价人公章并装订在响应文件中。”
修改为:
(6) 报价人或报价人委托的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场所应符合项目环评、竣工环保验收等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具有接收、处置泥渣的能力,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若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场所为报价人自有,报价人需提供环评、竣工环保验收、处置能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报价人公章并装订在响应文件中。若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场所为报价人与第三方合作的,则报价人需提供与第三方签订的有效合作协议复印件和第三方的环评、竣工环保验收、处置能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报价人公章并装订在响应文件中。如报价人无法提供环评、竣工环保验收相关证明材料,则须提供符合项目环评、竣工环保验收等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其它有效证明材料加盖报价人公章并装订在响应文件中。
二、谈判文件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中:
“6、获取谈判文件(电子版)时间:2022年9月2日至2022年9月7日”;
变更为:
“6、获取谈判文件(电子版)时间:2022年9月2日至2022年9月8日”;
原竞争性谈判公告其他事项不变。谈判文件中涉及上述内容的地方同步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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