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中化锂电池材料有限公司生产技改项目

来源:
发布时间: 2021-04-10 01:55:50

     期:2021410

                                          项目编号:0747-2160SCCZG011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宁夏中化锂电池材料有限公司(采购人)委托,对宁夏中化锂电池材料有限公司生产技改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

1.      项目名称:宁夏中化锂电池材料有限公司生产技改项目

2.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      项目概述:宁夏中化锂电池材料有限公司生产技改施工项目,包括:NCM一、二车间后处理段混批改造;一、二车间后处理相关设备的技改重组等。见第四章 技术要求文件。

划工期:合同工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计,施工工期30天;

4.      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2021410日至2021415日(每天900-1700)。购买方式: 登陆招标代理机构网络标书销售系统(网址:http://e.sinochemitc.com)购买。购标人需先进行网上注册(免费),具体步骤请参考登陆页面的《使用手册》,平台报名问题请联系010-86391277。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5.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2021416日上午9:30时整(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6.      开启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A2号中化大厦212会。

7.      响应文件的递交:响应文件须密封后于开启当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至开启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受疫情防控影响,本项目计划采用以下方式递交响应文件:

将在宁夏中化锂电池材料有限公司会议室和北京市西城区中化大厦21层第2会议室 两会场通过网络视频会议方式连接同时进行响应文件开启仪式。

(1)           供应商将通过腾讯会议方式,视频参与本项目响应文件开启过程。会议方式如下:会议时间:2021416日上午9:30时整,会议室ID及链接将在响应文件开启前5日提前通知;

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委托代理人必须为供应商的正式员工。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时,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否则视为无权代理。

(2)           为避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开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416日上午9:30时前,按照以下方式分开邮寄递交:

1)  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版1份(电子版以U盘形式提交,其中分项报价表须提供可编辑的Excel版本,信封单独密封并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邮寄递交至:

单位地址:宁夏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B4

联系人姓名及电话:陆俊  19909553597

2)  第一个密封件 《投标报价及相关文件》(正本1份)、投标文件副本2份、投标文件电子版1份(电子版以U盘形式提交,其中分项报价表须提供可编辑的Excel版本,信封单独密封并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邮寄至:

公司名称: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A2号中化大厦

联系人姓名及电话:戴晓晨     电话:18911318960

 

8.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9.      对供应商的资质要求:

(1)     供应商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保持良好履约记录,有能力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单位(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    供应商必须是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采购文件的组织;

(3)     供应商应当符合如下规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报价;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和/或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报价;

(4)     2018年至今,供应商资产状况良好,未受到监管机构处罚、无重大金融、财经违法行为,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和较好的经营业绩且经营状况良好。

(5)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供应商。设备供应商应具有生产技改相关设计经验。

(6)     供应商或联合体中负责施工的单位应具有有效期内的以下资质及认证证书(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清晰的相应证书复印件):

1)  应具有机电安装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  应具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  应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

(7)     供应商或联合体中负责施工的单位配备人员要求:

A.      项目经理:

a)      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b)      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技术负责人:

a)      技术负责人必须为公司正式员工,需提供供应商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自近6月以来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个人参保缴费证明,且不得担任其他任何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技术工作。

C.     项目HSE负责人:

a)      应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或建筑业C类安全考核证,

b)      应承诺每月在工地现场不少于22个工作日(出具承诺函加盖公章),且年龄在55岁以下(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c)      HSE负责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提供社保主管部门近6个月出具的社保证明),本项目期间不得承担其他在建工程和其他待建工程的工作。

(8)     信誉要求: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不得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不得被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以上信息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为宁夏中化锂电池材料有限公司的授权采购代理机构,我司仅向受邀机构发布了有关该项目的采购信息,未授权任何公司及个人转载相关信息。在此,我司郑重提醒各供应商注意:与该项目相关采购事宜均须与我司指定人员联系,我司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采购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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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10-59368911

        址:北京市复兴门外大街A2号中化大厦19-21

        编:100045

      人:戴晓晨/成莹

  话:010-59368960/8987

        箱:daixiaochen@sinochem.comchengying01@sinochem.com

 

      人:宁夏中化锂电池材料有限公司

        址:宁夏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B4

      人:陆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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