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化能源中化泉州石化2022年1#产品精制装置和1#轻烃回收装置除臭精制液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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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1-12-21 05:59:16

中化能源中化泉州石化2022年1#产品精制装置和1#轻烃回收装置除臭精制液框架协议采购公告

    期:20211221

项目编号:0747-2160SCCZX822

中化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集采事业部为中化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集采平台,负责中化能源下属企业物资集中采购。中化商务有限公司受中化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对中化能源中化泉州石化20221#产品精制装置和1#轻烃回收装置除臭精制液框架协议采购进行公开采购。

1.       项目名称:中化能源中化泉州石化20221#产品精制装置和1#轻烃回收装置除臭精制液框架协议采购。

2.       项目概况:本项目所采货物主要供给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使用。

3.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4.       采购范围:中化能源中化泉州石化20221#产品精制装置和1#轻烃回收装置除臭精制液框架协议采购。本项目采购:除臭精制液暂定150吨。

技术指标:酸碱性:碱性;脱硫醇活性:博士试验阴性。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技术要求》

4.1 采购人计划对中化能源中化泉州石化20221#产品精制装置和1#轻烃回收装置除臭精制液进行框架协议采购。通过本次采购,将按报价人的综合评分排名选取前2家报价人作为本项目成交人,分别签订采购框架协议,若经评审合格的报价单位少于2家,则本项目将选取经评审合格的报价人作为本项目的成交人。确定成交人后,采购人将分别授予其《成交通知书》并签署《框架协议》;且框架协议有效期为202211日起至20221231日止。

4.2报价人应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充分考虑项目现场所在地地理位置及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对所报货物进行综合单价报价;所报综合单价不因市场因素等而作任何调整,报价人应在报价时充分考虑到各种风险因素;

4.3采购人对签署的《框架协议》内成交人的实际采购量不作任何保证,若本项目最终选取2家成交人,采购人优先向第一成交人下达采购订单,如第一成交人不能及时交货、或出现货物及相关服务质量问题,则采购人将向第二成交人下达采购订单,成交人不得因实际采购数量的调整而向采购人提出索赔;

4.4采购人根据实际需求向成交人发出《采购订单》的实际采购量将参考其实际交货及时性、货物及相关服务质量等情况。

5.       交货日期:202211日前具备供货条件,具体时间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6.       购买采购文件(电子版)时间:20211221日至20211225,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本项目只提供电子版文件。

网络采购文件销售: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sinochemitc.com)通过网上支付方式购买采购文件。潜在报价人需先进行网上注册(免费)。支付成功后,可下载采购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7.       《报价文件》(电子版)递交截止时间:20211228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8.       评审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丰泽街兴业银行大厦15层会议室(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9.       报价人应满足如下资质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良好履约记录、有能力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独立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报价人公章);

(2)     报价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

(3)     报价人是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采购文件的组织;

(4)     报价应当符合如下规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报价;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和/或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报价;

(5)     报价人必须是制造商;

(6)     业绩要求:20191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报价人应具有3项在产品精制装置或轻烃回收装置上除臭精制液的销售业绩(销售业绩指:买卖合同或框架协议,若提供同一框架协议下的多个订单则计为1项业绩)。(需提供相应业绩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报价人公章,业绩合同须包含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供货范围表(包含物资名称、规格型号、供货数量)等。如业绩合同无法体现除臭精制液应用于产品精制装置或轻烃回收装置,报价人须提供其它证明文件加盖报价人公章装订在报价文件中);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报价人若达不到以上 (1)-(7)项要求,其报价文件将按无效处理。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为中化能源中化泉州石化20221#产品精制装置和1#轻烃回收装置除臭精制液框架协议采购的(唯一)授权的代理机构,我司仅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发布有关该项目的采购信息,未授权任何公司及个人转载相关信息。在此,我司郑重提醒各报价人注意:与该项目相关事宜均须与我司指定人员联系,我司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采购代理机构: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址:

北京市复兴门外大街A2号中化大厦20

       编:

100045

     人:

林衡,王灵英

话:

15980338833,13505042726

件:

linheng01@sinochem.com,wanglingying@sinochem.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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