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化雨分析检验中心试剂耗材年度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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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1-10-27 10:13:42

扬州中化化雨环保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开展分析检验中心年度药剂耗材的采购工作。

标的物为实验室药品、简单耗材和现场使用的简单工业药剂(工业盐、强氯精、食品级葡萄糖)。

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企业或其他组织。

(2)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或流通商投标,投标时需提供易制毒经营许可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代理商应提供相应产品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

(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

(4)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5)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www.chinatax.gov.cn)、(www.ccgp.gov.cn));

(6)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7)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安全、环保事故以及相关货物和服务未出现重大法律纠纷(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8)近三年至少具有5项类似产品的供货业绩。

采用询比价形式进行评标,总价最低价者中标,选择两名中标候选人并签订2022年度的采购框架协议。合同期:2021年11月-2022年11月。

合同期内标的物按照中标价格采购,总价根据实际使用量结算。

如遇不可抗逆因素导致标的物价格超出中标价格,可增加补充协议或终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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