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化石油辽宁有限公司沈阳望花站三次油气回收设备采购项目项目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 2021-09-30 08:17:57

 

采购公告

1.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项目名称:中化石油辽宁有限公司沈阳望花站三次油气回收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E-YX04-2021-0006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数量:活性炭吸附法油气回收装置1

主要技术规格:

(1) 处理装置应采用密闭收集系统,设计与制造应遵循本技术规格书及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处理能力设计应留裕量,按最大处理能力的1.1-1.2倍设计,处理工艺必须为碳吸附组合工艺,满足排放要求。

(2)处理装置应免费质保五年及以上(不含活性炭更换),且能满足运行十年及以上。

(3)处理装置应能根据埋地油罐的气相空间压力实施自动控制开机或停机,当油罐内压力达到150Pa时,系统开始工作;当系统压力达到50Pa时,装置停止运转,处于待机状态,且可以根据加油站情况自行调整。

(4)处理装置防爆性能应满足GB3836.1等级不低于ExdemibⅡBT4。

(5)处理装置噪音排放应小于70dB(A)。

(6)处理装置油气处理能力不小于5m?/h,并能根据实际需要调整相应能力,油气回收率应>95%。

(7) 处理装置油气排放浓度≤10g/m3(根据最新执行标准),系统阻力不应大于5000Pa。

(8)处理装置系统密封性应符合GB 20952-2007规定,外壳防护等级不低于IP23。

(9)处理装置工作温度在-35℃-+55℃时,能够正常使用。

(10)处理装置工作电源:AC380V(+10%-15%),50Hz。

(11)处理装置应设置流量、温度和压力检测仪表。

(12)处理装置排放口距地面高度不应小于4m,并应安装阻火器。

(13)处理装置应设置采样口,采样口位置不高于地面1.5m。

(14)处理装置要求2021年12月15日前完成与市局联网。

报价方式:设备总价

合作方式:单次采购合同

最高限价:14

交货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望花中街136号,中化石油沈阳望花站内。

供货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8个工作日内到货并安装调整完毕。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资质要求

2.1.1入围中化石油销售有限公司加油站三次回收设备采购框架协议的供应商。

2.1.2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2.2业绩要求

2.2.1供应商近三年(201811日至今),生产制作及销售的油气回收装置(碳吸附组合工艺)的业绩不少于4台(套)。

2.3信誉要求

2.3.1供应商近三年(201811日至今),提供的所投产品未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

2.3.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列入“信用中国”的其他失信行为,且在公示期内。

2.4其他要求

2.4.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2.4.2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2.4.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 磋商文件的获取

202193010: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下同)开始在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领购电子版磋商文件;供应商需先进行网上注册。未通过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4. 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要求:正本1份,副本1份,电子版1份(U盘)。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1011 17:00,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包括电子版)将被拒收。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22号诺德大厦28层中化石油东北有限公司

5. 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化石油辽宁有限公司

联系人:戴立越/18242362512,左冰心/17703661206

电子邮件:dailiyue@sinochem.comzuobingxin@sinochem.com

202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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