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 期:2024年5月6日
项目编号:0747-2460SCCZX388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采购人)的委托,就如下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1. 项目名称:中化泉州石化仪表专业2024年长周期备件006号-全厂地磅仪表配件采购(梅特勒)【重新采购】。
2.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 采购范围:详见下表
序号 | 物料描述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称重传感器\GDD-502C3 | 1 | 件 | 梅特勒 |
2 | 称重显示器\XK3133(T800PDX) | 1 | 台 | 梅特勒 |
3 | 探头\SLC820 | 1 | 件 | 梅特勒 |
4 | 数据采集模块\IND245 | 1 | 件 | 梅特勒 |
技术要求详见谈判文件第四章《技术要求》。
4. 交货日期:接到采购人书面通知后3个月内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具体时间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5. 谈判文件(电子版)获取时间:2024年5月6日至2024年5月9日17:00。报价人需进行以下①、②完成报名操作:
① 登录中化商务数字化服务平台(d.sinochemitc.com)免费获取电子版谈判文件,并支付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100元。获取谈判文件后不退还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用。支付成功后,可下载谈判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中化商务数字化服务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86391277)。
② 登录中化采购供应链SCM平台(https://scm.sinochem.com/),完成平台注册,在中化采购供应链SCM平台上传付费凭证,审核完毕后,需在SCM平台点击标书下载(以①中下载的谈判文件为准)才能进行后续流转,SCM平台技术支持电话:400-818-8227转2。”
6. 首次《响应文件》(电子版)递交截止时间及评审时间:2024年5月10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本项目采用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评审,递交文件具体要求:
(1)线上递交。报价人需在SCM系统中录入本项目的报价,并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电子版响应文件(可编辑版和盖章签字PDF扫描版)上传至SCM平台。
(2)邮寄纸质版文件。电子版递交后3日内,纸质版响应文件须密封后尽快快递邮寄或送达至以下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丰泽街兴业银行大厦15层。联系人:郑亦铭,联系电话:15606909428。
7. 评审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泉惠石化工业区内(东桥镇)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会议室(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8. 报价人应满足如下资质等要求:
(1) 报价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保持良好履约记录,有能力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独立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并装订在响应文件中);
(2) 报价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有关中国法律和法规;
(3) 报价应当符合如下规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报价;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和/或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报价;
(4) 信誉要求:报价人未被列入中国中化供应商黑名单库(名单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5) 报价人必须是制造商或制造商直接授权的代理商或中化集团下属的供应商;如为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出具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报价人公章并装订在响应文件中,否则其响应文件视为无效。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报价人若达不到以上8.(1)-(6)项要求,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为中化泉州石化仪表专业2024年长周期备件006号-全厂地磅仪表配件采购(梅特勒)【重新采购】的(唯一)授权的代理机构,我司仅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化商务数字化服务平台、中化采购供应链SCM平台发布有关该项目的采购信息,未授权任何公司及个人转载相关信息。在此,我司郑重提醒各报价人注意:与该项目相关事宜均须与我司指定人员联系,我司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采购代理机构: |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
地址: | 北京市丰台区丽泽商务区平安幸福中心B座25层 |
邮编: | 100073 |
联系人: | 郑亦铭、常刚 |
联系电话: | 15606909428,18911319522 |
电子邮件: | zhengyiming1@sinochem.com, changgang@sinochem.com |
采购人: | 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 |
地址: | 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泉惠石化工业区内(东桥镇) |
邮编: | 362103 |
联系人: | 郭同全 |
联系电话: | 18965552171 |
采购人监督和回访部门: | 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纪检室 |
地址: | 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泉惠石化工业区内(东桥镇) |
邮编: | 362103 |
联系人: | 纪检室 |
联系电话: | 0595-27572313 |
电子邮件: | qzshjw@sinochem.com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报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磋商项目有异议的,须将经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书面异议函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如下联系人,如未按要求提供,将被视为无效异议 |
联系人: | 郑亦铭 |
联系电话: | 15606909428 |
电子邮件: | zhengyiming1@sinochem.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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