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化能源2022年橡胶制品集采框架协议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0747-2260SCCZX527 )
日 期:2022年10月26日
项目编号:0747-2260SCCZX527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化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采购人)的委托,就如下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
1. 项目名称:中化能源2022年橡胶制品集采框架协议。
2.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 采购范围:中化能源下属各单位生产运营、检维修、技改技措所需橡胶制品(O型密封圈、胶管、皮带、骨架式油封等),不包括新建项目用橡胶制品。采购范围详见附件分项报价表。技术要求详见第四章。
3.1 采购人计划对中化能源2022年橡胶制品进行框架协议采购。通过本次公开竞争性磋商,将按报价人的综合评分排名选取前2家报价人作为本项目成交人;若经评审合格的报价单位少于2家,则本项目将选取经评审合格的报价人作为本项目的成交人。确定成交人后,采购人将分别授予其《成交通知书》,并与其签署框架协议,《框架协议》有效期为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3.2报价人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充分考虑项目现场所在地地理位置及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对所投货物进行综合单价报价;所报综合单价不因市场因素等而作任何调整,报价人应在报价时充分考虑到各种风险因素;
3.3采购人定期向成交人发出《采购订单》的实际采购量将参考其实际交货及时性、货物及相关服务质量等情况。本项目实行分批供货,每一批次供货的具体数量及交货时间以采购人向成交人另行下达的书面《采购订单》为准,采购人不承诺采购应达到一个固定的数量和金额。若本项目最终选取2家成交人,采购人优先向第一成交人下达采购订单,如第一成交人不能及时交货、或出现货物及相关服务质量问题,则采购人将向第二成交人下达采购订单。
4. 交货期要求:正常交货周期为订单生效后30天内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具体以订单为准。
5. 交货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东桥镇泉州石化厂区或采购人指定地点。
6. 获取磋商文件(电子版)时间:2022年10月26日至2022年10月31日。本项目只提供电子版文件。
标书获取: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sinochemitc.com)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潜在报价人需先进行网上注册(免费)。(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86391277)。
7. 首次《响应文件》(电子版)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1月4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8. 首次《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评审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丰泽街兴业银行大厦15层会议室(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9. 报价人应满足如下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良好履约记录、有能力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独立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报价人公章并装订在响应文件中);
(2) 报价应当符合如下规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报价;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和/或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报价;
(3) 报价人应向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报名并获取磋商文件。
(4) 报价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
(5) 信誉要求:
a)2019年1月1日至今,报价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证明材料:报价人需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http://www.gsxt.gov.cn)截图加盖报价人公章并装订在响应文件中。
b)未被列入中国中化供应商黑名单库(名单以报价截止时间为准);
(6) 报价人自有或租赁的仓储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报价人需提供自有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复印件加盖报价人公章并装订在响应文件中,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复印件须体现报价人自有或租赁的仓储面积)
(7) 审计报告:
a. 2019年至2021年的合计利润率不低于0。
b. 2021年的资产负债率不大于70%。
c. 2021年的流动比率不低于1。
证明材料:报价人需据实提供2019年至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复印件,以上证明材料需报价人公章并装订在响应文件中。
(8) 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框架协议以采购订单下达日期为准),报价人在石油化工行业内橡胶制品的累计销售金额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报价人须提供相应业绩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和对应业绩合同的发票复印件加盖报价人公章并装订在响应文件中,业绩合同须包含合同封面、合同金额页、合同签章页、供货范围表(供货范围表中应包含物资名称、规格型号等信息)。累计金额以发票金额为准,未提供证明文件或前述相关内容无法辨认视为无效业绩)
(9) 本次采购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或流通商(代理商)报价。报价人必须是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如为代理商报价,需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复印件并装订在响应文件中,否则其报价无效。
(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报价人若达不到以上项要求,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为中化能源2022年橡胶制品集采框架协议的(唯一)授权的代理机构,我司仅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发布有关该项目的采购信息,未授权任何公司及个人转载相关信息。在此,我司郑重提醒各报价人注意:与该项目相关事宜均须与我司指定人员联系,我司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采购代理机构: |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
地 址: | 北京市复兴门外大街A2号西城金茂中心20层 |
邮 编: | 100045 |
联 系 人: | 常刚、陈晓梅 |
联 系 电 话: | 18911319523、18911319524 |
电 子 邮 件: | changgang@sinochem.com, chenxiaomei02@sinochem.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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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支持: | 010-86391277(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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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 购 人: | 中化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
地址: | 上海市长宁区红宝石路188号21层(名义楼层25层) |
邮编: | 201103 |
联系人: | 徐新斌 |
联系电话: | 13162989107 |
电子邮件: | xuxinbin@sinochem.com |
采购人监督部门: | 中化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纪检风控部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丰台区西铁营中路2号院佑安国际大厦5层中化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纪检风控部纪检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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