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化泉州石化10万吨/年EVA装置扩能至14万吨/年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服务采购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 2021-08-23 05:51:23

    期:2021823

项目编号:0747-2160SCCZX244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采购人)的委托,就如下项目进行公开采购。

1.       项目名称中化泉州石化10万吨/EVA装置扩能至14万吨/年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服务

2.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       采购范围:中化泉州石化10万吨/EVA装置扩能至14万吨/年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服务

1)    评价机构应根据10万吨/EVA装置扩能至14万吨/年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编制要求》(ZW-JB-2014-004)内容的要求,通过现场考察及收集的相关资料进行分析考评,并对相关行业的类似工程进行调研后,识别、分析与评价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危害程度,确定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类别,从职业病防治角度评估建设项目的可行性,为建设项目的设计提供必要的职业病危害防治对策和建议。对该建设项目在总平面布置、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建筑设计卫生学要求;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对职工健康的影响;拟采取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的预期效果;针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可行性的职业病危害防护补充措施建议。

2)    评价机构负责准备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评审所需要的送审资料、会议汇报资料、PowerPoint幻灯文件,并负责相关内容的汇报、答辩、讨论和解释。

3)    评价机构负责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评审会议的会务组织和相关所有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会议费、专家费、交通费、住宿费等)。

4)     评价机构应根据专家对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评审意见开展报告书的修改完善工作,协助业主完成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备案工作。

5)    评价机构所编制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的内容和质量应符合国家、行业法规、标准(《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导则》(AQ/T8009-2013))、规范和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

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技术要求》。

4.       服务期限本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的总工期为45个日历日。评价机构应于收到委托书的45个日历日内完成并向业主交付本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送审稿),并提供完整电子版

5.       购买采购文件(电子版)时间:2021823日至2021826,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本项目只提供电子版文件。

网络标书销售: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sinochemitc.com)通过网上支付方式购买采购文件。潜在报价人需先进行网上注册(免费)。支付成功后,可下载采购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86391277

6.       首次《报价文件》(电子版)递交截止时间:2021827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7.       首次《报价文件》递交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泉惠石化工业区内(东桥镇)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会议室(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8.       报价人应满足如下资格、业绩等要求:

(1)  报价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保持良好履约记录、有能力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独立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报价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装订在报价文件中);

(2)  报价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

(3)  报价人必须是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采购文件的组织;

(4)  报价人应当符合如下规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和/或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5)  信誉要求:201811日至今无项目质量投诉事故,并具有独立订立及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由报价人根据公司201811日至今发生的项目质量投诉事故情况据实填写,否则经证实其报价无效,需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报价人公章装订在报价文件中);

(6)  资质要求:报价人必须具有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甲级资质证书(业务范围包含化工、石化类)(证明材料:报价人须提供上述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报价人公章并装订在报价文件中);

(7)  业绩要求:20111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报价人须具有1EVA装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业绩(证明材料:报价人需提供相应业绩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并加盖报价人公章装订在报价文件中,业绩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服务范围页、合同签章页;若合同不能体现EVA装置,需另提供批复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加盖报价人公章并装订在报价文件中);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报价人若达不到以上8.(1)-(8)项要求,其报价文件将按无效处理。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为中化泉州石化10万吨/EVA装置扩能至14万吨/年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服务的(唯一)授权的代理机构,我司仅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发布有关该项目的采购信息,未授权任何公司及个人转载相关信息。在此,我司郑重提醒各报价人注意:与该项目相关事宜均须与我司指定人员联系,我司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采购代理机构: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址:

北京市复兴门外大街A2号中化大厦20

       编:

100045

     人:

欧阳小飞、陈雅静

话:

1575981556218876588327

件:

ouyangxiaofei@sinochem.com,   chenyajing@sinochem.com,



购标技术支持:

010-86391277(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

      人:

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泉惠石化工业区内(东桥镇)

邮编:

362103

联系人:

安士萍

联系电话:

0595-27571278

电子邮件:

anshiping@sinochem.com

 

采购人监督和回访部门: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纪检室

        址:        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泉惠石化工业区内(东桥镇)

        编:        362103

      人:        纪检室

  话:        0595-27572313

  箱:

qzshjw@sinochem.com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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