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化泉州基地产业升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47-2260SCCZX122 )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泉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化泉州基地产业升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服务(招标项目编号:0747-2260SCCZX122),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中化泉州基地产业升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服务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中化泉州基地产业升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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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并保持良好履约记录、有能力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独立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2) 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有关中国法律和法规;
(3) 投标人应向招标代理机构在线报名并获取了招标文件的组织;
(4) 投标人应当符合如下规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和/或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5) 信誉要求:
A、 2019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不能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等情形(由投标人根据公司2019年1月1日至今发生上述情况据实填写,否则经证实其投标将被否决,需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B、①2019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2019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没有失信记录 (投标人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和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6) 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至今(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批复的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5项经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批复的石油或化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业绩(注: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此处只需联合体中一方具备上述条件);
证明材料:须提供相应业绩合同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服务范围页、合同签章页等)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批复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合同或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批复文件如无法体现上述业绩相关内容,除合同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批复文件外,需另外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7) 投标人应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注册且在平台上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不少于25人(以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查询为准http://114.251.10.92:8080/XYPT/unit/list)(注: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中所有成员均应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注册且联合体中一方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不少于25人);
证明材料:需提供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查询截图以及社保中心出具的上述人员在投
标人单位任职近一年内连续2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资格/职称证书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8)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两家单位)。
注:投标人(以上如不注明,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投标人”相关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2-07-18 09:00--2022-07-25 17:00
获取方法: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在线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需先进行网上注册(免费)。(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86391277)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08-09 09:30
递交方法:纸质文件递交
递交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丰泽街兴业银行大厦15层会议室(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08-09 09:30
开标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丰泽街兴业银行大厦15层会议室(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七、其他公告内容
采购标的物:中化泉州基地产业升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服务
1.1工作内容及范围:针对中化泉州基地产业升级项目中所包含的各个建设项目,分别编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落实环评审查会会务,协助招标人开展公众参与调查和编制公众参与报告,协助环评评审并通过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审批。本次采办的中化泉州基地产业升级项目含21个建设项目(见附后表),后续如有新的项目纳入中化泉州基地产业升级项目,单独采办。
1.2评价机构应根据国家和福建省地方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划要求、行业做法以及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现状、各个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等设计资料,开展必要的环境调查和监测,包括可能的环境空气、土壤、地下水、海洋等,编制各个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1.3评价机构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判定各建设项目需编制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类型(报告书或报告表),并按要求编制完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通过有审批权限的生态环境部门组织的技术评审。评价机构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及时修改完善环评报告。
1.4评价机构负责准备各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评审会所需要的送审资料、会议汇报资料、PowerPoint幻灯文件,并负责汇报、答辩、讨论和解释,评价机构承担与项目环评过程相关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环境监测费、报告编制费、资料印刷费、税收等相关费用。
1.5 评价机构应做好招标人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与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相关的工作。
1.6 通过本次招标,将选取1家投标人作为本项目的中标人,招标人将授予其《中标通知
书》,并与其签订合同,合同有效期3年。
本项目所列委托项目不代表业主方的承诺,业主方将依据项目获批情况及建设计划委托服务方开展相关工作,因未获审批或因业主方原因取消建设的项目,业主方将不再委托服务方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服务方给予认可并同意不再主张合同权利。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要求》。
交货期/工期/服务期:环境影响报告书:70个日历日,环境影响报告表:30个日历日
交货地点/施工地点/服务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泉惠石化工业区内(东桥镇)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纪检室 。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泉惠石化工业区内(东桥镇)
联 系 人:付心一
电 话:0595-27570261
电子邮件:fuxinyi@sinochem.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复兴门外大街A2号西城金茂中心21层
联 系 人:欧阳小飞
电 话:15759815562
电子邮件:ouyangxiaofei@sinochem.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