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化泉州基地产业升级项目节能评估与节能验收服务重新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47-2260SCCZX128 )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泉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化泉州基地产业升级项目节能评估与节能验收服务(招标项目编号:0747-2260SCCZX128),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中化泉州基地产业升级项目节能评估与节能验收服务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中化泉州基地产业升级项目节能评估与节能验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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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并保持良好履约记录、有能力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独立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2) 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有关中国法律和法规;
(3) 投标人必须是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的组织;
(4) 投标人应当符合如下规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和/或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5) 信誉要求:
A、2019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不能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
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等情形(由投标人根据公司2019年1月1日至今发生上述情况据实填写,否则经证实其投标将被否决,需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B、投标人2021年度财务状况良好,不存在资不抵债,其资产负债率不大于70%。需
提供2021年度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6)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
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证明材料:投标人须提供上述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7)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石油化工行
业至少具有1项建设项目节能评估服务业绩;
证明材料:投标人需提供相应业绩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在投标文
件中,业绩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服务范围页、合同签章页;
(8)项目组人员资格要求:
①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化工或环保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②其他人员要求: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不得少于3人(不含项目负责人),且均应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应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
证明材料:需提供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组成人员的岗位名称、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证书复印件、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由社保中心出具的相应人员在投标单位任职
近一年内任意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以上证明材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2-06-16 21:15--2022-06-23 17:00
获取方法:请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通过网上支付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需先进行网上注册(免费)。支付成功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如遇平台操作性问题,请拨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86391277。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07-08 09:30
递交方法:纸质文件递交
递交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丰泽街兴业银行大厦15层会议室(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07-08 09:30
开标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丰泽街兴业银行大厦15层会议室(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七、其他公告内容
采购标的物:中化泉州基地产业升级项目节能评估与节能验收服务
1.1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协助业主研判中化泉州基地产业升级项目中所包含的各个项目是否应开展节能审查工作。
1.2对应开展节能审查的各个建设项目,分别编制节能评估报告,落实节能审查会会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及时修改完善节能评估报告,节能评估报告应通过有审批权限的节能审查部门组织的技术评审。
1.3在项目建成投入生产、使用前,根据招标人通知,编制节能验收报告,协助完成节能验收报告备案。
1.4评价机构负责准备各个项目节能评估报告评审会所需要的送审资料、会议汇报资料、PowerPoint幻灯文件,并负责汇报、答辩、讨论和解释,评价机构承担与项目节能评估、节能验收过程相关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报告编制费、专家费、资料印刷费、税收等相关费用。
1.5评价机构应做好招标人及节能审查部门要求的其他与节能评估报告、节能验收报告相关的工作。
1.6本项目委托项目暂定24项,各项目实行分次委托。
本项目所列委托项目不代表业主方的承诺,业主方将依据项目获批情况及建设计划委托服务方开展相关工作,因未获审批或因业主方原因取消建设的项目,业主方将不再委托服务方开展节能评估与节能验收工作,服务方给予认可并同意不再主张合同权利。
1.7 通过本次招标,将选取1家投标人作为本项目的中标人,招标人将授予其《中标通知
书》,并与其签订合同,合同有效期3年。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要求》。
交货期/工期/服务期:评价机构应在接到各个项目委托书后,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提交资料清单,完成该项目节能报告与节能验收报告(送审稿),并交付招标人。
(1)资料清单提交:接到委托后3个日历日;
(2)节能评估报告:完成资料收集后,30个日历日;
(3)节能验收报告:完成资料收集后,30个日历日。
交货地点/施工地点/服务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泉惠石化工业区内(东桥镇)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纪检室 。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泉惠石化工业区内(东桥镇)
联 系 人:付心一
电 话:0595-27570261
电子邮件:fuxinyi@sinochem.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复兴门外大街A2号西城金茂中心21层
联 系 人:欧阳小飞
电 话:15759815562
电子邮件:ouyangxiaofei@sinochem.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