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化石油福建有限公司自营站公共技防接入公安平台服务框架协议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2年5月18日
招标编号:0747-2260SCCZX652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化(福建)石油销售有限公司、中化(泉州)石油销售有限公司、中化石油福建龙岩有限公司、中化(晋江)石油销售有限公司(招标人)委托,对中化石油福建有限公司自营站公共技防接入公安平台服务框架协议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特邀请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参加本次投标。
招标条件: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招标范围:
中化石油福建有限公司自营站公共技防接入公安平台服务框架协议采购,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每座油站新安装一条光纤专线,直接连接到运营商监控服务平台;(2)每座油站的摄像头设备、NVR设备、千兆交换机等由甲方一次性采购投入;(3)租用运营商满足接入公安平台的光纤专线以及按月每路摄像机接入对方平台的维护管理费用;(4)线路走向:油站---运营商平台/公安平台;(本次招标工程量暂定为64个加油站,如实施过程中部分项目应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甲方等要求或其他原因取消或新增,则按照实际执行的油站数量进行结算。
具体工作内容,详见第四章《技术要求》。
服务期限:3年,具体进场、退场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购买采购文件(电子版)时间:2022年5月18日至2022年5月25日(9:00-17:00,北京时间),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其他技术文件(仅提供电子版)将随招标文件(电子版)一并发售,无需押金。
网络标书销售:登陆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sinochemitc.com)领购电子版招标文件。购标人需先进行网上注册(免费),具体步骤请参考帮助中心——招投标指南。支付成功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86391277)。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2年6月8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单位的法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开标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丰泽街兴业银行大厦15层会议室(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招标方式:国内公开招标。
对投标人的资质等级、业绩以及资金等的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保持良好履约记录、有能力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单位(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
(3)投标人是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的组织;
(4)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证明材料(装订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应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1)-(5)项为“否决项”,达不到要求其投标将被否决。
其他:
(1)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应对其它投标人保密自己的身份。
(2)本次招标招标人对投标人不作任何经济补偿。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为中化石油福建有限公司自营站公共技防接入公安平台服务框架协议采购的(唯一)授权招标代理机构,我司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 (http://e.sinochemitc.com)发布有关该项目的招标信息,未授权任何公司及个人转载相关信息。在此,我司郑重提醒各投标人注意:与本项目相关的招标事宜均须与我司指定人员联系,我司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
地 址: | 北京市复兴门外大街A2号西城金茂中心20层 |
邮 编: | 100045 |
联 系 人: | 吴先生、李先生 |
联 系 电 话: | 18911319528、15959509006 |
电 子 邮 件: | wushaofeng@sinochem.com、liyongxiang01@sinochem.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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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标技术支持: | 010-86391277(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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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 中化(福建)石油销售有限公司、中化(泉州)石油销售有限公司、中化石油福建龙岩有限公司、中化(晋江)石油销售有限公司 |
地址: | 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151号5-7楼 |
邮编: | 361000 |
联系人: | 叶先生 |
联系电话: | 18559699311 |
电子邮件: | yexinxing@sinochem.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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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招标项目有异议的,须将经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书面异议函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如下联系人,如未按要求提供,将被视为无效异议。投标人在提出异议时,必须同时提供证据,并说明所提供证据的合法来源。
联 系 人: | 吴先生 |
联系电话: | 18911319528 |
电子邮箱: | wushaofeng@sinochem.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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