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化泉州石化硫磺联合装置低浓度胺液提浓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47-2260SCCZX084 )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泉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化泉州石化硫磺联合装置低浓度胺液提浓技术服务(招标项目编号:0747-2260SCCZX084),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2021年大检修期间,为配合全厂胺液脱硫系统设备、管线退液及水冲洗,硫磺联合装置酸性水汽提原料罐(2812-T101B)临时储存有约2800吨的低浓度胺液。储罐容积:5000m3,液位高度约6.0m,胺浓度约16%,溶剂外观颜色发黑、杂质含量高。
由于罐内胺液浓度过低,不能直接进胺液系统使用,同时,由于溶剂装置提浓操作会对动力污水造成较大冲击,因此T101B罐内的胺液无合适的处理途径,为达到对罐内低胺液的回收利用,拟采办专业公司进行T101B罐内胺液离线提浓回收处理。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中化泉州石化硫磺联合装置低浓度胺液提浓技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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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保持良好履约记录,有能力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独立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2) 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有关中国法律和法规;
(3) 投标人必须是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的组织;
(4) 投标应当符合如下规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和/或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5) 信誉要求:2019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不能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等情形(由投标人根据公司2019年1月1日至今发生上述情况据实填写,否则经证实后否决其投标,需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6) 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1项胺液提浓技术服务业绩且单项合同胺液处理量不低于200吨;
证明材料:需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至少包括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委托范围页、胺液处理量等),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全部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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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2-04-07 09:00--2022-04-13 17:00
获取方法:请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通过网上支付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需先进行网上注册(免费)。支付成功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如遇平台操作性问题,请拨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86391277。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04-28 09:30
递交方法:纸质文件递交
递交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丰泽街兴业银行大厦15层会议室(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04-28 09:30
开标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丰泽街兴业银行大厦15层会议室(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七、其他公告内容
采购标的物:中化泉州石化硫磺联合装置低浓度胺液提浓技术服务
主要技术规格要求:中化泉州石化硫磺回收装置污水汽提原料罐T101B临时储存的低浓度胺液,胺液处理量估算约为2800吨;
说明:日常生产中,每月会根据溶剂系统胺浓度变化情况,将T101B罐内的胺液回收一部分,因此,胺液提浓服务处理量计算应以开始服务时储罐内的实际数量为准。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要求》。
交货期/工期/服务期:以满足招标人生产需要、保证胺液净化、提浓质量为原则。工期90天,工期开始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直到提浓服务项目结束。
交货地点/施工地点/服务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泉惠石化工业区内(东桥镇)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纪检室 。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泉惠石化工业区内(东桥镇)
联 系 人:付心一
电 话:0595-27570261
电子邮件:fuxinyi@sinochem.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复兴门外大街A2号中化大厦21层
联 系 人:庄劲聪
电 话:15985910627
电子邮件:zhuangjingcong@sinochem.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