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农集团科创中心建设项目方案设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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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2-02-16 05:03:24

扬农集团科创中心建设项目方案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扬农集团科创中心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扬州市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扬行审备【2022】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扬农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资金来源)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方案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地点:扬农集团科创中心项目位于江苏省扬州市,大学南路和开发东路交汇口,建设地点位于三湾片区大运河博物馆和文峰塔连线处。

2.1.2项目定位:项目位于三湾风景区内,周边自然环境丰富,毗邻中国大运河博物馆。扬农集团拟建一个绿色、科技、健康、花园式的与扬州历史文化和古运河风光相协调的现代化企业集团科创中心项目;承担起企业对社会的责任,成为三湾风景区一个独特的体验性节点,与中国运河博物馆、体育公园一起,将科技、文化融入企业,融入三湾风景区,成为一个以现代文化为主题的总部研发创新综合体。

2.1.3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73800平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52800平米,地下约21000平米。

2.1.4设计周期:35天。

2.1.5质量标准:合格。深化设计达到报规要求,设计成果均应符合相关设计规范要求,且应符合各职能部门设计审查标准。

2.2招标范围:扬农集团科创中心建设项目方案设计(包括效果图、投资估算),详见设计任务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企业资质为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注:中国境外的设计机构须具有所在国颁发的从事设计的相应资格或执业许可(港澳台设计机构的资格要求参照境外设计机构资格要求的规定)。对于境外设计机构,必须与境内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注: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中国境外的设计机构人员,则应具备所在国颁发的从事设计的相应资格或执业许可。

3.3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4 投标人不得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 

3.5 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联合体协议书。

3.7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的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年02月16日至2022年02月25日(北京时间)。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通过网上支付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需先进行网上注册(免费);支付成功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如遇平台操作性问题,请拨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86391277。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

4.3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4 特别提醒:请投标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截止时间前获取招标文件,否则将导致投标失败!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2年03月28日09时30分00秒。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159号正太中心B1919011904室第3会议室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评标采用两阶段评标。

第一阶段:先开商务、技术文件及资格审查文件。评标委员对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的技术文件进行评审,根据方案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名选择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的投标人(投标人为8个及以下的,按方案设计文件得分汇总取前5名(少于5名的则全部进入),当投标人超过8个的,按苏建规字【2017】1号文附件3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阶段:宣布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开启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报价文件后,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对进入第二阶段投标人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方案设计文件得分带入第二阶段,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7.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经费方案:方案设计文件得分汇总前2名(中标人不参与,其名次顺延)给予补偿按第一名30万人民币、第二名25万元人民币予以补偿,其他投标单位均不予补偿(接受补偿的单位需与招标人签订补偿协议并提供增值税发票)。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上发布。

9.  廉洁从业要求

为保证采购活动的公平性、公正性和公开性,防止违纪、违法、违规行为发生,招标人和投标人在招标投标过程中均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方的廉洁从业规定。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扬农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文峰路39号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159号正太中心大厦B座19F

联 系 人:谢恩、史久东

联 系 人:涂宝强、徐安祥

电    话:13615257028、15995137018

电      话:139121758270518-82258528

电子邮箱:sjd@yangnong.cn

 

电子邮箱:tubaoqiang@sinochem.comxuanxiang01@sinochem.com

 

如对招标过程有异议,请首先联系上述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如发现招标人相关部门或人员存在违纪行为,请向招标人纪检部门举报(举报地址:扬州市文峰路39号扬农集团纪检室,邮编:200125,电子邮件:jijian@yangnon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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