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化东大(泉州)有限公司24万吨/年聚醚多元醇项目
质量监督服务
招标公告
1.项目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化东大(泉州)有限公司24万吨/年聚醚多元醇项目质量监督服务,项目业主为中化东大(泉州)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现就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递交投标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化东大(泉州)有限公司24万吨/年聚醚多元醇项目质量监督服务
2.2项目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东桥镇泉惠石化工业园区
2.3建设规模:中化东大(泉州)有限公司24万吨/年聚醚多元醇项目。
2.4工程概算投资额:本次质量监督范围内工程投资估算约10.24亿元,其中建安费约:25764.12万元,设备购置费约:35921.30万元,联合试运转费735.97万元。
2.5服务期限:自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结束;配合建设单位完成竣工验收和工程创优工作,监督机构在工程开工前2周进场,具体进场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6招标范围:对中化东大(泉州)有限公司24万吨/年聚醚多元醇项目工程质量监督,需向电力工程、铁路工程、水运工程等其他行业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属地政府建设质量监督机构申报的工程除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石油化工工程质量监督规范》(SH/T3500-2016)、《化学工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范》(HG/T20276-2018)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完成本项目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出具工程质量监督报告,提供质量监督存档资料等,具体监督范围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7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质量监督规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或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3.3投标人为政府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有关部门委托的具备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或石油化工建设工程或化学工业工程建设质量监督资格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含具有独立法人的分设质量监督机构),提供相应有效的证书(或发文);
证明材料: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3.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监督组长)须具有:应具有相应工程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取得石油化工工程一级监督工程师或一级建造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有从事化工石油工程质量监督或项目质量管理或项目监理工作10年以上的经历,且具有至少一项投资8亿元(人民币)及以上化工石油项目工程质量监督或项目建设质量管理或项目监理的负责人经验。
证明材料(装订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监督组长的身份证、个人简历表、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相关业绩合同关键页(包含封面、签章页、委托范围等)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合同中无法体现投资额以及项目经理姓名,除了合同外,还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3.5投标人的类似业绩:2019年1月1日至今(以交工/竣工验收证书或建设单位证明完工日期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1项项目总投资8亿元及以上(项目投资额以委托合同(协议)或建设单位证明为准)且已交工/竣工验收的化工石油项目工程质量监督业绩;
证明材料:需提供 ①相应业绩合同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委托范围页、合同签章页等)复印件;②相应业绩交工/竣工验收证书/建设单位证明完工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如无法体现投资额,除上述证明材料外,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潜在投标人于2024年01月22日至2024年01月26日23:59(北京时间24小时制,下同),登录中化商务数字化服务平台(d.sinochemitc.com),通过网上支付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并支付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具体操作方法:步骤①注册:通过中化商务数字化服务平台(http://d.sinochemitc.com)完成注册(免费),在注册中请按照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的合法信息及证件。工作人员会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已注册单位可跳过此步骤); ②购买:注册审核通过后,在【投标管理-购买文件】页面找到项目标号(可搜索项目号0747-2460SCCJS413,通过网上支付方式购买文件并支付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支付成功后,可在【投标管理-文件下载】页面下载招标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所有注册、缴费、发票等业务均须在中化商务数字化服务平台操作完成(平台注册过程中如遇任何问题可联系中化商务数字化服务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86391277)。支付成功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500元/包/投标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 02 月 19 日09时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东桥镇泉惠石化工业园区中化东大(泉州)有限公司项目部会议室。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4年 02 月 19 日09时00分。
6.2开标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东桥镇泉惠石化工业园区中化东大(泉州)有限公司项目部会议室。
7. 其他公告内容
7.1服务范围:对中化东大(泉州)有限公司24万吨/年聚醚多元醇项目工程质量监督,需向电力工程、铁路工程、水运工程等其他行业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属地政府建设质量监督机构申报的工程除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石油化工工程质量监督规范》(SH/T3500-2016)、《化学工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范》(HG/T20276-2018)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完成本项目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出具工程质量监督报告,提供质量监督存档资料等,具体监督范围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7.2服务期限:自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结束;配合建设单位完成竣工验收和工程创优工作,监督机构在工程开工前2周进场,具体进场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7.3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化商务数字化服务平台(e.sinochemitc.com)上发布。
7.4廉洁提示信息及投诉举报方式
为保证采购活动的公平性、公正性和公开性,防止违法、违纪和违规行为发生,招标人和投标人在招标投标过程中均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方的廉洁从业规定。投标人若发现招标人相关部门或人员有任何违法、违纪、违规行为,有权向招标人纪检部门举报:
举报电子邮件:yangyong02@sinochem.com
举报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东桥镇泉惠石化工业园区
代理机构举报电话:010-83923267。
8.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化东大(泉州)有限公司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化东大(泉州)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
地 址: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东桥镇泉惠石化工业园区 | 地 址:连云港市朝阳西路51号 |
联系人:杨健 | 联 系 人:田力、嵇兰、马媛媛 |
电话:13581005775 | 电 话:18661256788、15051171716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tianli5@sinochem.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