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化东大(泉州)有限公司24万吨/年聚醚多元醇项目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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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12-28 09:22:54

中化东大(泉州)有限公司24万吨/年聚醚多元醇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24万吨/年聚醚多元醇项目项目建设单位为中化东大(泉州)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东桥镇泉惠石化工业园区

2.2 工程规模  24万吨/年聚醚多元醇项目

2.3 招标范围:

1、 中化东大(泉州)有限公司 24万吨/年聚醚多元醇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试运行阶段、竣工验收阶段施工等“三控”、“三管”、“组织协调”及应履行的相关安全责任和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所有单体的土建和安装监理,按照国家相关监理项目规定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理

2、设备监造监理。

2.4 监理服务期:自《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项目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完毕、保修期届满之日止

计划:2024年1月20日进行施工准备,2024125日开工建设 2025130日全部建成中交,20258月30竣工验收

2.5工程概算投资额:本次监理范围内工程投资估算约10.24亿元,其中建安费25764.12万元,设备购置费35921.30万元,联合试运转费735.97万元

2.6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7 质量标准: 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足够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需提供营业执照;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化工石油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3投标人应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须提供2020年至2022年经审计的无保留意见(无负面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

3.4本项目投标人业绩要求: 2020 11日至今有单项合同投资额8亿元及以上的石油化工项目工程监理业绩

注:1)投标人必须提供监理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投标人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时间为准),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否则不予认可。

2)业绩材料必须能清晰反映规模、时间等需要明确的内容,没有明确、缺项、含糊不清、不能提供有效证明的不予认可。

3)如经核实伪造经历及业绩证明文件者,按规定作无效标处理;如已中标或签订合同,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监理工程类似业绩招标人将在中标后采用考察方式核实,如核实属伪造,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人员资质要求:

3.6.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注册专业为化工石油工程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6.2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对项目总监是否有在监工程和兼职的要求调整为标后管理,实行承诺制。不再把“在监工程”和有无“兼职”作为资格审查和评标条件。投标人就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总监理工程师在岗履职等事项须签署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对于作出虚假承诺的投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其失信行为列入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诚信记录;

3.6.3中标总监不得采取任何形式(方式)委托他人进行监理,必须承诺亲临现场,实际指挥监理,必须具有丰化工监理经验、且履职能力强;

3.6.4 授权委托人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36-202311月(不少于6个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会保缴纳证明材料(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等投标过程的各项活动;

3.6.5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出拟安排的监理机构组成人员名单,监理机构人员均应为本单位具有相应资格的从业人员并提供20236-202311(不少于6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劳动社保证明;

3.7其它要求:

1)投标单位或项目总监在工程所在地未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有效期内)。

2)本工程投标人及项目总监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总监无在监工程(或有在监但满足要求)、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投标人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或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3.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 评标办法

标段综合评估法具体程序与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部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投标者于20231229日至20240105日,登录中化商务数字化服务平台(d.sinochemitc.com),通过网上支付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并支付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具体操作方法:步骤①注册:通过中化商务数字化服务平台(http://d.sinochemitc.com)完成注册(免费),在注册中请按照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的合法信息及证件。工作人员会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已注册单位可跳过此步骤); ②购买:注册审核通过后,在【投标管理-购买文件】页面找到项目标号(可搜索项目号0747-2360SCCLY101,通过网上支付方式购买文件并支付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支付成功后,可在【投标管理-文件下载】页面下载招标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所有注册、缴费、发票等业务均须在中化商务数字化服务平台操作完成(平台注册过程中如遇任何问题可联系中化商务数字化服务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86391277)。支付成功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800//投标人

5.3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中化商务数字化服务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5.4未在招标代理机构登记领购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1190930分;地点为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东桥镇泉惠石化工业园区中化东大(泉州)有限公司项目部会议室

6.2递交方法:纸质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当根据文件厚度自行分册;投标文件内页需要正反双面打印。

6.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资格审查方式

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提供以下有效文件:

7.1 企业营业执照;

7.2 企业资质证书;

7.3 2020年至2022财务审计报告;

7.4 投标人类似工程监理业绩,具体要求详见招标公告第3.4条有关规定;

7.5 拟报总监资格证书、劳动合同(有效期内);

7.6 拟报总监必须为本单位职工,提供20236-202311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印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7.7拟派监理机构成员须为本单位职工,提供20236-202311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印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7.8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7.9投标保证金缴纳回执;

7.10投标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页截图;

7.11 投标人承诺书(具体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说明:

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相关资料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且加盖公章。

2)所有投标人务必将体现证件资料有效期、企业、人员证书基本信息及变更、以及其他材料等所有相关内容清晰复印装订,如果因投标文件中材料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投标企业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化商务数字化服务平台上发布。

9.廉洁提示信息及投诉举报方式

为保证采购活动的公平性、公正性和公开性,防止违法、违纪和违规行为发生,招标人和投标人在招标投标过程中均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方的廉洁从业规定。投标人若发现招标人相关部门或人员有任何违法、违纪、违规行为,有权向招标人纪检部门举报:

举报电子邮件:yangyong02@sinochem.com

举报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东桥镇泉惠石化工业园区

代理机构举报电:010-83923267

10.联系方式

 

人:中化东大(泉州)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址: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东桥镇泉惠石化工业园区

   址:连云港市朝阳西路51号

联系人:杨健    

人:田力、徐健溶、马媛媛

电话:13581005775

   话:18661256788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tianli5@sinochem.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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