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化泉州石化10万吨/年EVA装置基础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日期:2023年10月23日
招标编号:0747-2360SCCZX780/01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招标人)委托,对中化泉州石化10万吨/年EVA装置基础设计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特邀请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参加本次投标。
1. 招标条件: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2.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 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中化泉州石化10万吨/年EVA装置基础设计服务项目。
(2) 项目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泉惠石化工业园区内。
(3) 建设规模:采用ExxonMobil釜式工艺建设一套10万吨EVA项目。拟建装置由下列生产及辅助单元组成:所有的工艺单元、中间储罐以及仪表机柜间、变配电室、建筑物、废气处理(RTO)、生产辅助设施等,产品装置红线内1米(其中风送系统至料仓入口)。辅助设施包括不限于:火炬气收集系统、在线分析系统、DCS、SIS、GDS系统、紧急停车系统、污水排放系统、可燃气体检测报警系统、现场淋浴系统等。
4. 招标范围:
4.1中化泉州石化10万吨/年EVA装置基础设计服务,除非另有说明:本工程设计范围界区红线外一米范围以内(其中风送系统至料仓入口)及总体【1】的基础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工艺系统,与工艺系统相关的公用工程系统以及辅助设施,以及为本装置服务的单元变电所和仪表机柜间,相应配套的安全、消防、环保、电信、分析设施等。
注:【1】总体指可研范围内水电气风、电仪桥架等公用工程数据统筹和协调工作。
4.2提供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采购技术询价文件编制,采购技术服务,技术谈判及技术协议签订、采购过程及采购合同执行中的技术问题澄清,及在此期间设备采购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各类文件审查及根据设备订购合同参加各类会议等,参与采购、施工合同技术附件签订以及派遣相关专业人员参加所有与本项目相关的会议、文件审查、审批,设计核算,现场技术服务等各项工作。
4.3在所出具的询价文件中,体现出要求制造商配合业主填写机电仪设备参数表格的内容。
具体内容和工作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要求》。
5. 合同工期:
以收到中标通知书时间作为设计开工时间,设计周期结束时间为设计完工时间。计划交付时间:3个月内提交设计审查版,招标人反馈书面审查意见后,投标人应根据审查意见进行修改,2周内提交基础设计最终版。
具体详见第四章《技术要求》。
6. 获取招标文件(电子版)时间:2023年10月23日至2023年10月30日(9:00~17:00,北京时间),本项目仅提供电子版招标文件。
A.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潜在投标人需先进行网上注册(免费),通过网上支付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人民币1000元,支付成功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86391277)。
B.在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需登陆中化能源采购供应链SCM平台(https://scm.sinochem.com)进行注册(免费),在门户首页(底部)(https://scm.sinochem.com/)下载投标管家工具(附带操作手册),完成工具安装,登录投标管家工具,找到对应的项目报名,将在中化商务平台上缴纳的“平台使用费凭证(发票)”,作为本系统的“标书费凭证”上传,经审核后,需在SCM平台点击“标书下载”(即下载招标文件)才能进行后续流转,SCM平台技术支持电话:400-818-8227 转 2。
C. 投标人须分别在中化能源采购供应链SCM平台(投标管家)、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下载文件后方为报名成功。
7.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3年11月14日上午9: 30时(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单位的法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8. 开标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丰泽街兴业银行大厦15层会议室(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9. 投标文件的递交:
A. 《纸质版投标文件》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后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或邮寄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投标人采取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邮寄至开标地点,投标人须为投标文件预留出足够的邮寄时间,逾期不接收,因邮寄或快递的原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的,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负责。
B. 投标人需在中化能源采购供应链SCM平台中录入本项目的报价,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至中化能源采购供应链SCM平台(https://scm.sinochem.com),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前需要进行“企业电子证书(CA)办理并完成绑定,之后在中化能源采购供应链SCM平台(投标管家)完成投标文件的递交,全流程完成的标志为投标人获得“投标回执”。
C. 电子证书(CA)办理:投标人登录中化能源SCM网站(https://scm.sinochem.com),首页点击电子证书(CA)办理,系统将会跳转到中招互连App下载页面 ,通过该App完成证书购买和办理,服务电话:400-666-4230(使用有效期1年,后期投标文件的电子签章与加密需要通过该App扫码操作)。
D. 当电子版文件与纸质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文件为准。
10. 招标方式:国内公开招标。
11. 对投标人的资质等级、业绩以及资金等的要求(以下各项均为“否决项”,达不到要求其投标将被否决):
(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保持良好履约记录,有能力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单位;
证明材料(装订在投标文件中):投标人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 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有关中国法律和法规;
(3) 投标人必须是向招标代理机构获取了招标文件的组织;
(4) 投标人资质要求:
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证明材料(装订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 投标人业绩要求:
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一套EVA装置设计业绩(同一个项目的设计业绩,视为同一项业绩)。
证明材料(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上述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包含封面、签字盖章页、体现工程规模、委托范围、合同额的关键页等)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 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担任过至少一套EVA装置设计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同一个项目的设计业绩,视为一项业绩)。
证明材料(装订在投标文件中):身份证、职称证书、劳务合同、社保中心出具的在投标单位任职至少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相关业绩合同关键页(包含封面、签字盖章页、体现工程规模、委托范围、合同额等)、任职情况证明材料等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 其他
(1) 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自己的身份。
(2) 本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不作任何经济补偿。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所发生的费用。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为中化泉州石化10万吨/年EVA装置基础设计服务的(唯一)授权招标代理机构,我司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sinochemitc.com)、中化能源采购供应链SCM平台(https://scm.sinochem.com)发布有关该项目的招标信息,未授权任何公司及个人转载相关信息。在此,我司郑重提醒各投标人注意:与本项目相关的招标事宜均须与我司指定人员联系,我司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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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 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 |
地址: | 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泉惠石化工业区内(东桥镇) |
邮编: | 362103 |
联系人: | 中化泉州石化控制部 |
联系电话: | 18965550961 |
电子邮件: | hanhaobo@sinochem.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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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监督和回访部门: | 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 纪检室 |
地 址: | 福建省泉州市泉惠石化园区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纪检室 |
邮 编: | 362103 |
联 系 人: | 纪检室 |
联 系 电 话: | 0595-27572313 |
电子邮箱: | qzshjw@sinochem.com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招标项目有异议的,须将经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书面异议函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如下联系人,如未按要求提供,将被视为无效异议。投标人在提出异议时,必须同时提供证据,并说明所提供证据的合法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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