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蓝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新建15万吨/年锂离子电池电解液项目一期建筑工程施工(标段二)项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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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2-07-15 04:28:45

浙江中蓝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新建15万吨/年锂离子电池电解液项目一期建筑工程施工(标段二)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47-2260SCCZG04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经政府及上级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为浙江中蓝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项目:浙江中蓝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新建15万吨/年锂离子电池电解液项目。
2.2 工程项目建设地点:浙江湖州长兴县和平镇城南工业园浙江中蓝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2.3 工程项目规模:一期新建10万吨/年锂离子电池电解液。
2.4 工程项目总投资4.7亿;建筑工程费用约1亿(分两个标段招标)。
2.5 招标项目:一期建筑工程施工(标段二)
2.5.1标段划分原则
区域内的相关建筑工程施工内容以“谁的区域,谁负责”的原则。
2.5.2本标段施工节点

序号

名称

开工时间

土建交安时间

1

四号库房

2022/8/20

2023/2/7

2

五号库房

2022/8/30

2023/2/28

3

外管架

2022/9/4

2022/12/30

4

三号门卫室

2022/10/4

2022/12/3

5

危废库

2022/9/29

2023/2/18

6

TANK堆场

2022/9/14

2023/2/13

7

动力中心2

2022/8/15

2022/12/30

8

辅助楼

2022/8/15

2023/2/10

9

罐区扩容

2022/8/15

2022/10/10

10

环保车间扩容

2022/10/5

2023/2/10

11

卸料台扩容

2022/12/4

2023/2/8

12

成品堆场

2022/9/1

2022/9/20

13

旧危废库拆除

暂定2022/11/1

2022/11/15

14

动力中心改造

暂定2022/12/1

2022/12/30

15

正式道路路基

2022/8/15

2022/8/30

16

总图竖向

2023/3/1

2023/4/15

2.5.3本标段建筑物及构筑物情况

序号

名称

火灾类别

建筑面积

层数

备注

1

四号库

甲类

1458

一层

混凝土柱子轻钢顶

2

五号库

戊类

3760

局部二层

混凝土柱子轻钢顶

3

外管架




外管架采用钢结构立柱,带钢桁架、钢纵梁的管架。管架层数按需要设置

4

三号门卫室


90

一层

混凝土框架与2#门卫相同

5

危废库

甲类

1144

一层

混凝土柱子轻钢顶

6

Tank堆场

/戊类

3732



7

动力中心2

丁类

1690

局部三层

混凝土框架

8

辅助楼

戊类

3096

四层

混凝土框架

9

罐区扩容

甲类

2537



10

环保车间扩容

丁类

462



11

卸料台扩容

甲类

256

一层


12

成品堆场

甲类

518



13

旧危废库拆除


-163

一层


14

动力中心改造





15

正式道路路基





16

总图竖向





本标段招标范围为上表设计单项及其附属工程的建筑工程施工,包括建筑、结构、建筑电气、暖通、给排水(含消防)、火灾报警等,图纸上显示由第三方设计深化的部分由投标方报价。土建设备基础及二次灌浆(含动设备底座内灌浆);建筑物/构筑物的基础、钢筋砼框架主体、墙体砌筑抹灰、装饰装修(不含辅助楼精装修);钢结构厂房及框架、管廊等基础及上部钢结构工作;钢结构的防火涂料工作;现场场平和道路、地下管线和所有的井室;包含建筑电气、暖通、防雷接地、建筑给排水、建筑物防水等;旧危废库的拆除、事故水池加固、卸料台扩建及罐区扩建等工作。具体施工内容和工程量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2.7 质量要求:合格。(项目所含各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合格率100%)。
HSE目标:上报集团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为零;一般环境污染事故(Ⅳ级)为零,三废超标排放事故为零;职业病事故为零;政府媒体对企业HSE的负面报道为零。
其它最低要求:施工进度按期完成工程节点目标,确保工程总体按期竣工。
2.8 工期要求
计划工期:258日历天。预计开工日期:2022年8月15日;计划完工日期:2023年4月30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指定开工日期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为国内独立注册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应同时具有(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复印件):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或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2)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以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cx.cnca.cn)查询结果为准。
(3)投标人应信誉良好并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近3年内无工程项目质量安全事故或其它不良记录(须提供资信证明、无项目质量安全事故证明资料的承诺书)。
3.2 人员要求
3.2.1项目经理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提供资质复印件);
(2)具有B类安全考核证书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3)应有在3个或以上合同金额不小于50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职务的业绩,其中至少有1个业绩发生在2018年至今(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业绩证明资料,且能体现出项目经理姓名);
(4)项目经理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提供社保主管部门近6个月出具的社保证明),本项目期间不得承担其他在建工程和其他待建工程的工作(提供承诺函)。    应承诺每月在工地现场不少于22个工作日(出具承诺函加盖公章),且年龄在35-55岁(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2.2技术负责人
(1)应具有工程类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提供证书复印件),具有建筑类专业工作经验,熟悉建筑工程施工工艺技术管理;
(2)应承诺每月在工地现场不少于22个工作日(出具承诺函加盖公章),且年龄在55岁以下(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应有在3个或以上合同金额不小于50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项目中担任项目技术负责人的经历,其中至少有1个业绩发生在2018年至今(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业绩证明资料,且能体现出技术负责人姓名,若合同中无法体现技术负责人姓名,则需提供投标人出具的任命函或业主出具的加盖公章的证明资料);
(4)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提供社保主管部门近6个月出具的社保证明),本项目期间不得承担其他在建工程和其他待建工程的工作(提供承诺函)。
3.2.3 HSE负责人(安全负责人)
(1)应具有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或建筑业C类安全考核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2)应承诺每月在工地现场不少于22个工作日(出具承诺函加盖公章),且年龄在30~50岁(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应有在3个或以上合同金额不小于20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项目中担任项目HSE负责人的经历,其中至少有1个业绩发生在2018年至今(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业绩证明资料,且能体现出HSE负责人姓名,若合同中无法体现HSE负责人姓名,则须提供投标人出具的任命函或业主出具的加盖公章的证明资料);
(4)HSE负责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提供社保主管部门近6个月出具的社保证明),本项目期间不得承担其他在建工程和其他待建工程的工作(提供承诺函)。
3.2.4其他人员:
(1)专业施工员或工程师(土建3人、给排水1人、电气2人):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具有施工员上岗证,2018年至今有在建筑工程施工项目担任专业施工员的经历;
(2)专职质检员1人: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具有质检员上岗证,2018年至今有建筑工程施工项目经历;
(3)材料员1人: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具有材料员上岗证,2018年至今有建筑工程施工项目经历;
(4)专职安全员: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或建筑业C类安全考核证;需按照50:1的比例配置,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具有安全员上岗证,2018年至今有建筑工程施工项目经历(出具承诺函加盖公章);
(5)进度计划管理员1人:具有建筑工程项目的进度计划控制经验,具备WBS分解、资源分配和费用分解等能力,且能熟练地使用P6或Project软件,2018年至今有建筑工程施工项目经历;
(6)造价人员1人:具有建筑工程项目造价控制经验,能够熟练使用广联达造价软件并熟悉浙江省定额,2018年至今有建筑工程施工项目经历;
(7)资料员1人: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具有资料员上岗证,2018年至今至少有1个建筑工程施工项目经历。
(8)以上人员均需要提供个人履历表,并在表中分别列出项目的项目名称、用户名称、合同签订日期、项目类型以及所担任职务。
(9)以上人员配备数量为该工程承包人项目部最低要求,要求承包人必须满足,且项目部组成人员必须为专职人员,不允许存在兼职或者其他。
3.2.5注意事项:投标文件中所列上述人员需与到岗人员保持一致,否则业主方将施以处罚。
3.3 财务要求
投标人提供2018年至2020年或2019年至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提供复印件)。
3.4 业绩要求
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3项合同金额不小于50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项目业绩,或合同金额不小于100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业绩(业绩按照合同数量计算,业绩须标明项目名称、用户名称、合同金额,并出具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无工程项目质量安全事故或其它不良记录。
3.5 信誉要求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列入“信用中国”的其他失信行为,且在公示期内。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中化黑名单供应商》,查询网址:http://srm.sinochemlt.com:801/OutPortal/OutPortalDetailView?messageid=9041
3.6 其他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7月20日17: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下同)前,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获取招标文件并支付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1000元人民币),不提供纸质文件。潜在投标人需先进行网上注册(免费)。
4.2 完成领购手续后,可在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4.3 未通过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86391277。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8月8日9:30。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和平镇城南工业园浙江中蓝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会议室投标文件递交登记处。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上发布。
7. 廉洁提示信息及投诉举报方式
为保证采购活动的公平性、公正性和公开性,防止违法、违纪和违规行为发生,招标人和投标人在招标投标过程中均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方的廉洁从业规定。投标人若发现招标人相关部门或人员有任何违法、违纪、违规行为,有权向招标人纪检部门举报:
举报电子邮件:zhltjjjc@sinochem.com
举报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96号中化大厦纪检部(邮政编码310051)
8.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化蓝天集团有限公司。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中蓝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湖州长兴县和平镇城南工业园浙江中蓝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邮编:313103
联系人:赵宏飞
电话:18061087815
电子邮箱:zhaohongfei01@sinochem.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A2号西城金茂中心21层
邮编:100045
联系人:张扬、张鹤龄
电话:18110122947、18911319742
电子邮箱:zhangyang55@sinochem.com、zhangheling@sinochem.com

2022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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