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圣奥化学科技有限公司聚合物添加剂项目(一期)110kV变电站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圣奥化学科技有限公司聚合物添加剂项目(一期)已由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经济发展局以示范区经备 [2019]93号备案,项目业主为连云港圣奥化学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连云港圣奥化学科技有限公司聚合物添加剂项目(一期)110kV变电站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主要生产装置包括10万吨/年促进剂M装置、2.3万吨/年促进剂DM装置、4万吨/年促进剂NS装置、4万吨/年促进剂CBS装置、2万吨/年促进剂DCBS装置、8万吨/年硫回收装置、6万吨/年二硫化碳装置,同步实施给排水、供电、供气、废液焚烧装置、高浓度有机废水活性炭吸附及再生装置、废气RTO装置、原料罐区、产品仓储等配套工程。项目建成后实现10万吨/年促进剂M、2.3万吨/年促进剂DM、4万吨/年促进剂NS、4万吨/年促进剂CBS、2万吨/年促进剂DCBS、8万吨/年硫回收、6万吨/年二硫化碳的生产能力。项目占地约1174亩。
2.1.1建设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陬山路以南、石化三路以西,石化七道以北。
2.1.2建设规模:10万吨/年促进剂M装置、2.3万吨/年促进剂DM装置、4万吨/年促进剂NS装置、4万吨/年促进剂CBS装置、2万吨/年促进剂DCBS装置。
2.1.3工期要求:300日历天。
计划设计开工日期:2021年6月1日
计划施工开工日期:2021 年6月20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2 年3月28日。
2.1.4质量要求:合格。
具体质量要求为:
(1)施工图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化工行业、电力行业及相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须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
(2)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须达到消防及人防验收合格;设备安装质量,整体装置在性能考核后生产的产品需要达到招标人要求的产品标准要求;
(3)质量总体要求按《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D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