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化涪陵环保搬迁项目一期工程—20万吨/年精细磷酸盐及配套新型专用肥项目磷石膏暂储场第三期防渗及排渗材料(含安装施工)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包号:「0747-2460SCCCQ006/01」
1. 招标条件
中化涪陵环保搬迁项目一期工程—20万吨/年精细磷酸盐及配套新型专用肥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重庆市涪陵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编码:2019-500102-26-03-065699)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化重庆涪陵化工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磷石膏暂储场第三期防渗及排渗材料(含安装施工)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工程建设项目名称:中化涪陵环保搬迁项目一期工程—20万吨/年精细磷酸盐及配套新型专用肥项目磷石膏暂储场。
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地点:重庆市涪陵区白涛街道油坊社区6组·中化涪陵石膏分厂。
2.2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中化涪陵环保搬迁项目一期工程—20万吨/年精细磷酸盐及配套新型专用肥项目磷石膏暂储场第三期防渗及排渗材料(含安装施工)采购」
计划工期:视磷石膏堆存情况逐级提升,分批实施,但甲方通知可进行施工的区域需在30个日历日内完工。最多分两批实施,最迟在2024年12月31日前全部完工。
项目规模:磷石膏堆存区西坡340-380m和南坡350-380m高程边坡及马道防渗面积共约37000㎡,挡水坝、磷石膏拦挡坝320m高程以上的坝体约4300㎡,回水池西坡和东坡320m高程以上混凝土层4200㎡。
招标范围:按照施工图对磷石膏堆存区西坡340-380m和南坡350-380m高程边坡及马道,调节回水池320m至挡水坝、磷石膏拦挡坝顶高程间未防渗区域的采购施工,即现投用的磷石膏暂储场需防渗但目前还未防渗施工的所有区域。1、磷石膏堆存区西坡340-380m和南坡350-380m高程边坡及马道底部铺设一层三肋土工复合排水网(δ=7.0mm),面上铺设焊接一层HDPE单糙面土工膜(δ=2.0mm);2、挡水坝、磷石膏拦挡坝320m高程以上的坝体铺设焊接一层HDPE单糙面土工膜(δ=2.0mm),混凝土马道或台阶位置铺设一层3米宽的三肋土工复合排水网(δ=7.0mm)用于保护土工膜;3、回水池西坡和东坡320m高程以上混凝土层铺设焊接一层HDPE双糙面土工膜(δ=2.0mm),混凝土马道或台阶位置铺设一层3米宽的三肋土工复合排水网(δ=7.0mm)用于保护土工膜,膜上铺设10mm厚纤维增强水泥毯。(注:排水网、土工膜、水泥毯等所有材料投标人提供。)
质量检验及验收:1.执行标准:满足发包人要求及国家或行业规范标准(以最新标准为准)的质量标准。如不按要求施工,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立即返工整改,拒不整改的发包人有权采取将不合格承包人清除出场、更换承包人等措施,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2.材料进场前需提供相应的出厂合格证及检测报告(由具有相关资质的检测单位出具,检测费用由报价人承担)等资料报发包人存档,并经发包人、监理现场取样送检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场施工,否则后果报价人自行负责。3.安装完毕承包人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报发包人,发包人7个日历日内组织验收,并出具验收手续。4.质保期内因承包人材料或安装等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由承包人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
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
(1)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和承诺。
(2)投标人符合中国中化供应商准入要求:
(一)具有法人资格;
(二)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和重大法律纠纷;
(四)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近三年在国家、行业以及地方政府质量监督检查中无不合格情况;
(五)具有良好的安全环保健康管理体系,近三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突发环境事件,以及社会影响较大的其他安全环保事故事件;
(六)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
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和承诺书。
3.2 财务要求
具有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扫描件)。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3 业绩要求
2012年至今,投标人至少具备1项磷石膏库的HDPE土工膜施工业绩面积不低于3万平方米的磷石膏库防渗施工业绩。须提供业绩的合同复印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已完工业绩证明材料(首页、内容页、金额页、签章页、验收证明)。
3.4 信誉要求
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2)被列入《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重点关注名单且记分达到12分且在记分有效期内;(3)被列入《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失信惩戒对象名单(以下称黑名单)且在记分有效期内;(4)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5)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6)满足法律法规针对本项目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参与本项目的情况。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上述第(2)、(3)款信用状况在开标环节进行查询,查询结果交由评标委员会评审,若投标人针对上述第(2)、(3)款的承诺内容与查询结果不符,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3.5 其他要求
(一)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需在本单位注册,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施工项目的职务。提供拟派项目经理身份证、有效期内的注册证书复印件、项目经理近3个月的连续养老保险(截止月为2023年11月)和承诺。
(二)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拟派技术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证及近3个月的连续养老保险(截止月为2023年11月)。
(三)配备专业安全管理人员(需取得建筑安全C证及以上证书),须常驻现场。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
(四)主要管理人员:投标人自行承诺中标后在签订合同之前,须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组建施工项目部,配置项目管理班子,出具任命文件。任命文件应当明确施工项目部的职责、岗位设置、人员配备,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相关岗位管理人员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岗位证书,并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中标后不能满足该要求的,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承诺。
3.6 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1月12日至2024年01月18日,每天上午8:30至17:00时」(北京时间24小时制,下同)前,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获取招标文件(0747-2460SCCCQ006)并支付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500元人民币),不提供纸质文件。潜在投标人需先在中化商务化云数智平台(d.sinochemitc.com)进行网上注册(免费)。
4.2 完成领购手续后,可在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4.3 未通过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86391277。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02月01日北京时间10:00时整」。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涪陵区黎明路2号中化涪陵12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化重庆涪陵化工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涪陵区白涛工业园区内
联系人:肖娅娟
电话:13996826809
电子邮件:xiaoyajuan@sinochem.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4号院平安幸福中心B座23层、重庆市九龙坡区中迪广场2栋807-808室
联 系 人:李佳奇、陈锐、郭亮、梁日晏
联系方式:023-68407403、18523406843、13350316761、15680211202
电子邮件:lijiaqi6@sinochem.com、chenrui01@sinochem.com、guoliang01@sinochem.com
8. 异议
投标人有异议的,应通过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以书面形式提出(同时提供盖章扫描件和doc文件)。异议联系人见本公告第7条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9. 监督部门
招标人:中化重庆涪陵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于秋
联系电话:15723601215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文辉
电话:010-839232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