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中化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物资仓储工程项目安装工程【重新招标二次】项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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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09-26 03:02:56

沈阳中化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物资仓储工程项目安装工程【重新招标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47-2360SCCZG10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物资仓储工程项目安装工程招标人为沈阳中化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项目:沈阳中化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物资仓储工程项目。

2.2工程项目建设地点: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细河七北街10号。

2.3招标项目:安装工程【重新招标二次】。

2.4招标内容与范围:安装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管道、电气、消防、室外公用工程制作安装、第三方检测、防腐、自控、各类相关手续办理等。投标人承担施工准备、施工、调试、单机试车、竣工及验收和缺陷责任处理等,具备项目验收条件,配合消防系统调试,提供合规性手续办理的各项服务。具体施工内容和工程量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

2.5质量标准:

(1)质量要求:合格。(项目所含各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合格率100%)。

(2)HSE目标:上报集团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为零;一般环境污染事故(Ⅳ级)为零,三废超标排放事故为零;职业病事故为零;政府媒体对企业HSE的负面报道为零。

(3)其它最低要求:施工进度按期完成工程节点目标,确保工程总体按期竣工。

2.6工期要求

合同总工期:120天。

计划2023年11月1日开工(实际以开工报告为准),2024年2月29日完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为国内独立注册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期内的以下资质:(须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

①同时具有消防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建筑机电安装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

或,②同时具有消防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或,③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3)投标人应具备有效期内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

3.2业绩要求

投标人具有至少1项合同金额不小于200万元的石油化工项目安装或消防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业绩证明文件,含合同封面、合同范围页、金额页及签章页,并出具复印件加盖公章);

3.3人员要求

3.3.1 项目经理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注册专业为机电工程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

若提供一建证书,材料有效期及签名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相关要求:https://www.coc.gov.cn/coc/webview/content.jspx?channel=1&id=1828&pageNoFrom=1。

(2)具备B类安全考核证书;

(3)应承诺每月在工地现场不少于22个工作日(出具承诺函加盖公章);

(4)应至少在1个合同金额不小于的石油化工项目安装或消防施工工程中担任过项目经理(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含合同封面、合同范围页、签章页,合同复印件或竣工验收证明中应能体现出项目经理姓名,若不能体现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其他证明其任职的材料);

(5)项目经理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提供社保主管部门近6个月任意一月出具的社保证明),本项目期间不得承担其他在建工程和其他待建工程的工作(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mohurd.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3.2 技术负责人

(1)应具有工程类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应承诺每月在工地现场不少于22个工作日(出具承诺函加盖公章);

(3)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提供社保主管部门近6个月任意一月出具的社保证明)。

3.3.3 HSE负责人

(1)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或建筑业C类安全考核证;

(2)应承诺每月在工地现场不少于22个工作日(出具承诺函加盖公章);

(3)HSE负责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提供社保主管部门近6个月任意一月出具的社保证明)。

3.4信誉要求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列入“信用中国”的其他失信行为,且在公示期内。

3.5其他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7日17: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下同)前,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 获取招标文件并支付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1000元人民币),不提供纸质文件。潜在投标人需先进行网上注册(免费)。如遇平台操作性问题,请拨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86391277。

4.2完成领购手续后,可在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4.3未通过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0月17日9:30。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沈阳中化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第二会议室投标文件递交登记处。

5.3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以下要求将投标文件送至投标文件递交登记处,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上发布。


7. 异议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沈阳中化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细河七北街10号

邮编:110021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24-81683600

电子邮箱:chenhao@sinochem.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4号院平安幸福中心B座25层

邮编:100073

联系人:朱经理、赵经理

电话:18911319685、18911319742

电子邮箱:zhuhuiying@sinochem.com、zhaoyin1@sinochem.com


2023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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