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大连中化诚信仓储有限公司39#库39#-4及39#-7屋面喷涂除锈防水维修工程的招标人为大连中化诚信仓储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项目:大连中化诚信仓储有限公司39#库39#-4及39#-7屋面喷涂除锈防水维修工程。
2.2 工程项目建设地点:大连中化诚信仓储有限公司,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西北路871号。
2.3 工程项目规模:建筑面积:39#库建筑面积约13584.0m2,占地面积约13584.0m2;39#库的39#-4及39#-7两个防火分区建筑面积分别约为2642.29m2、12852.56m2,合计3927.85m2;采光板面积约为:1*26*12=312m2。建筑高度:39#库39#-4防火分区建筑东侧檐口高度约为5.6m-5.8m,39#-7防火分区建筑西侧檐口高度为5.0m-5.2m。
2.4 招标项目:大连中化诚信仓储有限公司39#库39#-4及39#-7屋面喷涂除锈防水维修工程。
2.5 招标范围:(1)39#库的39#-4和39#-7两个防火分区屋面(扣除屋面采光板部分)需要进行除锈、防腐、防水维修;其中有2个漏点、2个包角及零星锈蚀点需要单独处理或换板维修(不排除有更多破损维修点需格外维修);39#库的39#-4及39#-7屋面维修面积合计约为3658.63m2(扣除采光板面积1*26*12=312m2,增加反边面积约36m2);所需维修屋面范围内若出现其它的漏点、锈蚀、损坏等问题也均包含在本次维修范围内。(2)另有39#库其它锈蚀严重的部分屋面需要除锈、防锈、防腐、防水维修,面积约200m;所需维修屋面范围内若出现其它的漏点、锈蚀、损坏等问题也均包含在本次维修范围内。详见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6 工期要求:自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时起至竣工验收45日历天内。
2.7质量目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通过招标人或招标人相关联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
2.8 HSE目标:死亡事故为零;重伤事故为零;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10万元以上事故为零;火灾事故为零;人员中毒事件为零;一般及以上环境事件为零;职业病伤害事件为零;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满足储罐检修相关标准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并保持良好履约记录、有能力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之一的资质条件,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①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资质证明复印件;
②具有有效的“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资质证明复印件。
(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省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须提供资质证明复印件。
3.2 财务要求
(1)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2)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 业绩要求
投标人至少具有1项建筑防水防腐保温的工程业绩。须提供证明材料,至少包括合同协议书关键页复印件(首页、工程范围页、日期页、签章页,若合同协议书无法体现工程类型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4 人员要求
3.4.1 项目经理应同时具有:
(1)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提供证书复印件(若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电子证书,电子证书打印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纸质注册证书无效);
(2)有效期内的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类),须提供资质证明复印件;
(3)本项目期间不得承担其他在建工程和其他待建工程的工作(投标人应出具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4)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须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主管部门近6个月内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
3.4.2 HSE负责人应同时具有:
(1)有效期内的省级及以上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提供证书复印件;
(2)本项目期间不得承担其他在建工程和其他待建工程的工作(投标人应出具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3)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须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主管部门近6个月内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
3.4.3 高空施工作业人员
具有高空特种作业操作证(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颁发),提供证书复印件。
3.5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提供网站“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截图;
(2)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和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截图;
(3)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列入黑名单,须提供相应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home”查询截图或相应的证明资料。
3.6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近三年,无承担主要责任或重要责任的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由投标人出具书面承诺,加盖公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7月24日17: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下同)前,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领取电子招标文件,不提供纸质文件。潜在投标人需先进行网上注册(免费)。
4.2 中化商务招投标电子平台使用费500.00元人民币,使用费支付完成后,可在平台下载平台使用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4.3 未在招标代理机构登记领购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4.4在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需登陆中化能源采购供应链SCM平台(https://scm.sinochem.com)进行注册(免费),并上传标书获取凭证(发票),审核完毕后,需在SCM平台点击标书下载才能进行后续流转,SCM平台技术支持电话:400-818-8227 转 2。
特别注意:
① 投标文件(纸质文件+电子文件)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后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或邮寄至开标地点,否则不予接收。
② 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本项目的保证金凭证、报价、电子版投标文件录入或上传至中化能源采购供应链SCM平台(https://scm.sinochem.com), 全流程完成的标志为供应商获得“投标回执”。
③ 当电子版文件与纸质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文件为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8月8日9:30,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4号院平安幸福中心B座23层中化商务会议室投标文件递交登记处。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以投标文件正本递至为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化能源采购供应链SCM平台上同步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连中化诚信仓储有限公司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136号希望大厦23A层
联系人:李晓刚
电话:0411-39057828
电子邮箱:lixiaogang@sinochem.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4号院平安幸福中心B座25层
邮编:100073
联系人:孙瑞阳、田晓曦、戴晓晨
电话:18910330125、15300218407、18911318960
电子邮箱:sunruiyang@sinochem.com、daixiaochen@sinochem.com
2023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