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蓝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新建锂离子电池电解液项目保温工程重新招标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 2023-05-10 07:12:43

招标编号:0747-2360SCCZG04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浙江中蓝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新建锂离子电池电解液项目保温工程招标人为浙江中蓝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项目:浙江中蓝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新建锂离子电池电解液项目。

2.2工程项目建设地点:浙江省长兴县和平镇城南工业园区

2.3工程项目规模:新建锂离子电池电解液项目。

2.4 工程项目总投资:N/A

2.5招标项目:保温工程。

2.6招标内容与范围:241台设备,19763米管道的保温工程,具体数量详见工程量清单。

本次招标为其中的:保温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管道、罐区储罐保温等。投标人承担施工准备、施工、竣工及验收和缺陷责任处理等。具体施工内容和工程量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

本招标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招标人提供工程量详细清单,投标人按清单报价,最终经审计后按实结算。

2.7质量标准:

1)质量要求:合格。(项目所含各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合格率100%)。

2HSE目标:上报集团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为零;一般环境污染事故(Ⅳ级)为零,三废超标排放事故为零;职业病事故为零;政府媒体对企业HSE的负面报道为零。

3)其它最低要求:施工进度按期完成工程节点目标,确保工程总体按期竣工。

2.8工期要求

合同总工期:30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为国内独立注册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

3)投标人应具备有效期内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

3.2业绩要求

202011日至今(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投标人具有至少3项合同金额不小于400万元的保温施工业绩(须提供业绩证明文件,含合同封面、签字页及合同范围页、合同签订日期、合同金额,出具复印件加盖公章)

3.3人员要求

1)      项目经理具有一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和安全B类证书;一建证书材料应符合下列相关要求(含签字要求):https://www.coc.gov.cn/coc/webview/content.jspx?channel=1&id=1828&pageNoFrom=1

2)      现场安全员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员C级证书;

3)      现场作业人员具备应急管理局颁发的高处作业证且作业人员数量不低于10人;

3.4信誉要求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列入“信用中国”的其他失信行为,且在公示期内。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中化黑名单供应商》,查询网址:http://srm.sinochemlt.com:801/OutPortal/OutPortalDetailView?messageid=9041。

3.5其他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51617: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下同)前,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 获取招标文件并支付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1000元人民币),不提供纸质文件。潜在投标人需先进行网上注册(免费)。如遇平台操作性问题,请拨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86391277

4.2完成领购手续后,可在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4.3未通过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5319:30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1份正本+1份副本+1份U盘电子版)递交地点为:湖州东吴亚朵酒店二层1号会议室(湖州市吴兴区爱山街道加利广场南街850-1号),该地点是开标仪式线下举行地点,邀请投标人出席

投标人文件递交登记时间以正本递交时间为准。

2份副本+1份U盘电子版)邮寄至以下地点:

收件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平安幸福中心B座25层

收件人:朱经理,电话:18911319685

(也可于5.31上午9:30前直接送至2307会议室)

注:

1)快递寄出后请将公司名称、快递单号、联系人姓名、电话等信息邮件发送至zhuhuiying@sinochem.com;

2)请在快递外包装标明项目编号G045公司名称。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上发布。

7. 廉洁提示信息及投诉举报方式

为保证采购活动的公平性、公正性和公开性,防止违法、违纪和违规行为发生,招标人和投标人在招标投标过程中均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方的廉洁从业规定。投标人若发现招标人相关部门或人员有任何违法、违纪、违规行为,有权向招标人纪检部门举报:

举报电子邮件:zhltjjjc@sinochem.com

举报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96号中化大厦纪检部(邮政编码310051

8.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化蓝天集团有限公司。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中蓝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和平镇城南工业园

联系人:赵宏飞

电话:18061087815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北京市丰台区平安幸福中心B25

邮编:100071

联系人:朱经理、赵经理

电话:18911319685,18811018655

电子邮箱:zhuhuiying@sinochem.com,zhaoyin1@sinochem.com

10. 异议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2023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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