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化泉州石化26万吨/年丙烯腈项目桩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日 期: 2022年11月4日
招标编号:0747-2260SCCZX721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化泉州石化石化有限公司(招标人)委托,对中化泉州石化26万吨/年丙烯腈项目桩基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特邀请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参加本次投标。
1. 招标条件: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2.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 项目概况:
3.1工程名称:中化泉州石化26万吨/年丙烯腈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3.2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泉惠石化工业园区。
本项目区位于中化泉州石化石化主厂区西北侧丙烯腈装置预留地块,主装置区北侧紧靠厂区围墙,西侧为危险化学品库、事故水及雨水监控设施及化工区污水处理场,南侧为压力罐区,东侧为EO/EG及PO/SM装置。
3.3建设内容、规模:中化泉州石化26万吨/年丙烯腈及其配套工程
3.4本项目由工艺生产装置、罐区、公用及辅助设施等组成:
(1)工艺生产装置:26万吨/年丙烯腈装置、0.8万吨/年乙腈装置、10万吨/年甲基丙烯酸甲酯(MMA)装置、20 万吨/年废酸再生装置(SAR)等;
(2)罐区:丙烯腈罐区、丙烯腈常压罐区、丙酮氰醇罐区、液氨罐区、丙烯球罐等;
(3)公用及辅助设施:消防泵站三、循环水场、丙烯腈项目污水预处理站、装置和罐区的变电所、机柜间,泡沫站、初期雨水收集池、生活污水收集池、除氧水站、全厂管网、全厂电信等;
3.5建设依据:中国中化战投【2022】27号《关于同意中化泉州石化石化26万吨/年丙烯腈项目的批复》。
3.6建设总投资:约42.83亿元人民币。
4. 招标范围:
丙烯腈项目的全部桩基施工(不含建筑物)。
工作内容:(1)预制管桩:包括预制桩采购、运输、装卸、保管、沉桩(含两节或多桩之间的接桩工作)、截掉超出地面1米以上的桩、施工垃圾清运、桩基检测配合等工作。(2)招标人统筹桩基施工及检测,桩基承包人负责检测相关配合工作,配合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截桩、场地平整、临时道路、桩头加固处理及供水、供电、配合钻芯机台就位等。(3)桩基承包人负责将高出地面1米以上的余桩截至地面,并将垃圾负责清运至发包人指定的区域。(4)发包人现场安排的其他工作。
预估工程量:
桩型 | 暂定工程量(m?) | 备注 |
管桩PHC 500 AB 125-* | 根数7712根, 长度总量:231360米。 | 每根桩预估长度28~32米 |
管桩PHC 400 AB 95-* | 根数4014根, 长度总量:76266米。 | 每根桩预估长度19米 |
说明:以上桩型、预估工程量仅用于投标报价,不作为工程结算依据,也不代表招标人对投标人作出的工程量承诺。实际桩型和相应工程量以实际使用的桩型和实际工作量为准。
具体工作范围及工作界面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要求》。
5. 工期要求:
施工计划工期:8个月(自通知开工日期始至工程中交日期止)。
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12月20日,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或监理人发出的开始工作通知中载明的日期为准。
计划中交日期:2023年8月20日。
6. 获取招标文件(电子版)时间:2022年11月4日至2022年11月9日(9:00~17:00,北京时间),本项目仅提供电子版招标文件。
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潜在投标人需先进行网上注册(免费),通过网上支付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支付成功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86391277)。
7.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2年11月25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8. 开标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丰泽街兴业银行大厦15层会议室(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9.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0. 招标方式:国内公开招标。
11. 对投标人的资质等级、业绩以及资金等的要求(以下各项均为“否决项”,达不到要求其投标将被否决):
(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保持良好履约记录,有能力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单位;
证明材料(装订在投标文件中):投标人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 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中国法律和法规;
(3) 投标人必须是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的组织;
(4) 投标人资质要求(同时满足):
1) 具有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范围内;
2) 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范围内;
3)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 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证明材料(装订在投标文件中):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 投标人信誉和质量、安全、财务和经营状况要求:
1) 投标人信誉良好,近三年以来未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
2)2018年1月1日至今,所承担的工程建设项目无重大质量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2018年1月1日至今,所承担的工程建设项目无承担主要责任或重要责任的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或承担主要责任或重要责任的较大安全生产事故不超过1次,或承担主要责任或重要责任的一般事故不超过3次;事故责任认定以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的事故调查报告为准,事故定义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493号(2007年),并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
4) 财务和经营状况要求:没有处于破产、资产冻结、财产被接管、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等状态,且在2018年以来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
证明材料(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以投标人对上述要求的承诺函或书面证明材料为准,招标人保留进一步核实的权利。
(6) 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已完工且单项合同金额在1亿元人民币及以上的石油化工项目桩基工程施工业绩;
证明材料(装订在投标文件中):相关的业绩合同关键页(必须包含封面、签字盖章页、工程规模、委托范围、合同金额等)、完工证明(工程中交证书或交工验收证书等)复印件并逐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7)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要求(同时满足):
1) 年龄不超过55周岁,大专以上学历,具有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且有10年及以上施工管理工作经历;
2) 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注册在本单位;
3) 具有“设区市级或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
4) 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1亿元人民币及以上已完工的石油化工项目桩基工程业绩并担任项目经理;
5) 无发生过工程建设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管理经历及违法、违纪行为(以投标人的书面承诺或书面证明为依据,招标人保留进一步核查其真伪的权利);
6) 本项目合同执行期间不得兼职其他项目(以投标人的书面承诺为准,招标人保留进一步核实的权利)。
证明材料(装订在投标文件中):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劳动合同、社保中心出具的在投标单位任职至少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相关的业绩合同关键页(包含封面、签字盖章页、工程规模、委托范围、合同金额、工程中交或交工验收证书等)、任职情况证明材料等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 其他
(1) 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自己的身份。
(2) 本次招标招标人对投标人不作任何经济补偿。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所发生的费用。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为中化泉州石化26万吨/年丙烯腈项目桩基工程施工的(唯一)授权招标代理机构,我司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 (http://e.sinochemitc.com)发布有关该项目的招标信息,未授权任何公司及个人转载相关信息。在此,我司郑重提醒各投标人注意:与本项目相关的招标事宜均须与我司指定人员联系,我司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
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A2号西城金茂中心21层 |
邮编: | 100045 |
联系人: | 吴少峰、李永翔 |
联系电话: | 18911319528、15959509006 |
电子邮件: | wushaofeng@sinochem.com、 liyongxiang01@sinochem.com |
购标技术支持: | 010-86391277(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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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 中化泉州石化石化有限公司 |
地址: | 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泉惠石化工业区内(东桥镇) |
邮编: | 362103 |
联系人: | 中化泉州石化石化有限公司控制部 |
联系电话: | 18965550650 |
电子邮件: | chenxinsheng@sinochem.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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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监督和回访部门: | 中化泉州石化石化有限公司 纪检室 |
地 址: | 福建省泉州市泉惠石化园区中化泉州石化石化有限公司纪检室 |
邮 编: | 362103 |
联 系 人: | 纪检室 |
联 系 电 话: | 0595-27572313 |
电子邮箱: | qzshjw@sinochem.com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招标项目有异议的,须将经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书面异议函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如下联系人,如未按要求提供,将被视为无效异议。投标人在提出异议时,必须同时提供证据,并说明所提供证据的合法来源。
联系人: | 吴少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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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189113195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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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wushaofeng@sinochem.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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