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鲁西聚酰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60万吨年己内酰胺项目(一期30万吨/年)压缩机及附属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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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1-09-23 10:30:05

 

聊城鲁西聚酰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60万吨年己内酰胺项目(一期30万吨/年)压缩机及附属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期:2021923

招标编号:0747-2160SCCSD170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聊城鲁西聚酰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人)委托,对聊城鲁西聚酰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60万吨年己内酰胺项目(一期30万吨/年)压缩机及附属设备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1. 招标条件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 招标范围:60万吨/年己内酰胺项目(一期30万吨/年)压缩机及附属设备(不含带工艺包)。己内酰胺项目压缩机11台套(包括压缩机、公共底座、相关附属设备等)及技术服务(不含主电机);关键专利技术部件供货;配合设计、指导安装、调试、试运行等技术服务,直至稳定运行。具体详见第四章《技术要求》.

  4.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个标段:

    标段一:本标段采用离心式压缩机,以单台塔器进行报价,单台塔器需两台压缩机的需报单价及总价;

    标段二:本标段采用离心式压缩机,以单台塔器进行报价,单台塔器需两台压缩机的需报单价及总价。单台压缩机电机功率不得超过3500KW,超过3500KW的按两台进行设计;

    标段本标段采用螺杆式压缩机,以单台塔器进行报价,单台塔器需多台压缩机的需报单价及总价。

    标段本标段采用螺杆式压缩机,以单台塔器进行报价,单台塔器需多台压缩机的需报单价及总价。

    本项目可兼投兼中。

  5. 交货日期:合同签订后240日历天内全部设备供货到招标人指定地点,具体到货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6. 招标文件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924000020219292359,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通过网上支付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标段,售后不退。潜在投标人需先进行网上注册(免费)。支付成功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86391277)。

  7.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11015日上午9: 30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单位的法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8. 开标地点: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水城大道金融科技产业园12层会议室(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9.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0. 招标方式:国内公开招标

  11. 对投标人的资质等级、业绩以及资金等的要求(以下各项均为否决项,达不到要求其投标将被否决)

  12.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保持良好履约记录,有能力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单位(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3. 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有关中国法律和法规;

  14. 投标人必须是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的组织;

  15. 投标应当符合如下规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和/或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16. 本项目只接受制造商直接投标,不接受任何形式代理商、贸易商、经销商参与投标

  17. 投标人财务状况优良,提供近三年(2017-2019)或(2018-2020)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18. 投标人应当提供在开标日前3个月内由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的原件或复印件;

  19. 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2016.12020.12(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不少于1个同等能力压缩机稳定运行的工程业绩,运行状况良好。

    投标人须提供业绩清单(标明设备名称及规模、工程项目名称、产品型号及投用时间),并出具相应合同的复印件或加盖用户公章/合同章的用户证明(应包括合同签订日期、供货范围、设备类型及规模、产品型号等);投标产品的型号与产地须与业绩中产品型号与产地一致。投标人所提供的证明材料不清晰或不提供均视为无效业绩。

  20. 投标人近5年内在石油化工行业提供的产品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将被否决投标(需提供书面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2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列入“信用中国”的其他失信行为,且在公示期内。(须提供“信用中国”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22. 投标人需提供ISO9000系列或等同质量保证体系证书及年检记录。

  23. 投标人必须为招标人提供全面的技术合作,保证提供满足技术要求的先进的、成熟的设计和相应服务,所提供设备必须是性能可靠完善的高质量产品。(需出具相关承诺)

  24. 投标人需提供所投标设备设计、生产许可证(如有)。

  2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1)-(14)均为否决项达不到要求其投标将被否决。

  1. 其它

  2. 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应对其它投标人保密自己的身份。

  3. 本次招标招标人对投标人不作任何经济补偿。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本项目  

    标、投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为聊城鲁西聚酰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60万吨年己内酰胺项目(一期30万吨/年)压缩机及附属设备采购的(唯一)授权招标代理机构,我司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发布有关该项目的招标信息,未授权任何公司及个人转载相关信息在此,我司郑重提醒各投标人注意:与本项目相关的招标事宜均须与我司指定人员联系,我司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招标代理机构: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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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王家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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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10330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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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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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凡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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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75817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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