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0747-2160SCCJS54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瑞恒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碳三产业一期工程项目40万吨/年环氧丙烷装置焚烧炉采购(项目名称)招标人为江苏瑞恒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整体项目规模:江苏瑞恒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碳三产业一期工程项目40万吨/年环氧丙烷装置。
2.2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 焚烧炉采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以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为准)。
3.2投标人应有充足的资金保证、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19年和2020的财务审计报告(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3 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资质:
3.3.1施工资质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A:投标人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及以上(以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
B:本项目施工部分可分包;若分包则分包商须具备相应资质(资质等级满足条件A),且分包企业须经招标人同意后方可执行分包工作(提供承诺书)。
3.3.2设计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或环境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专项甲级设计资质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以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
3.4 2010年1月1日至今,本项目投标人至少有一项合同金额≥2000万,与本项目类似业绩(同时有含氢废气、含氧废气和废液),须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至少包括用户名称、项目名称、设备清单、签字/盖章页等)及技术协议关键页,否则视为无效。
3.5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信用中国”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6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3.7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但联合体牵头方应为本项目的技术和装备提供方。以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二家且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成员单位;联合体各方签署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申请同一标段的参与本项目,否则响应均为无效;
(2) 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 联合体各成员应承诺中标后,共同与招标人签订三方协议(提供承诺书);
(4) 投标人资格条件第3.3条、第3.4条、须联合体内至少一名成员满足;投标人资格条件第3.1条、3.2条、第3.5条、第3.6条、第3.7条、第3.8条须联合体内各成员均满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发售期限:2021年06月28日至2021年07月05日17: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下同)。
4.2获取方法:请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完成报名后通过网上支付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需先进行网上注册(免费);支付成功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如遇平台操作性问题,请拨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86391277。
4.3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00元,不提供纸质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7月20日9:30。
5.2递交方法:纸质文件递交,投标文件最大厚度不得超过4CM每册,投标人应当根据文件厚度自行分册;投标文件内页需要正反双面打印。
5.3递交地址:南京市建邺区白龙江东街19号舜禹大厦16层C室第一会议室投标文件递交登记处。
5.4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1年07月20日9:30。
6.2开标地点:南京市建邺区白龙江东街19号舜禹大厦16层C室第一会议室。
7. 其他公告内容
7.1招标范围和主要技术规格:1套焚烧炉(设备名称)的设计、制造、包装、检验、运输及其现场安装等伴随服务。招标范围包括:界区内除建筑工程(包括混凝土基础、围堰、排水沟、集水坑、地下接地管网、二次灌浆、地坪等)外的所有设备设施,如设备、管道(管道以 焚烧炉 界区外 1m 为准)及其附件、钢结构、电气、仪表、电缆(根据协商确定,接至电气及仪表专业指定点)、管架、桥架、防腐、化学清洗、保温、防火、照明、安全阀、爆破片、膨胀节等均在卖方供货范围内,主要包括以上内容,但不仅限于此,卖方负责整个系统的完整性;主要技术规格详见第五章。
7.2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个月内设备到现场且安装结束。
7.3交货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徐圩新区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简称:石化基地)中的中化连云港循环经济产业园(简称:中化产业园)。
7.4性能保证/质保期:卖方应承担所有相关附件中所要求的性能保证和职责。在质保期内(质保期12个月),对于非买方造成的焚烧单元范围的任何损坏,卖方应无偿提供更换和修理,并根据商务合同进行相应的赔偿。
7.5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上发布。
7.6廉洁提示信息及投诉举报方式
为保证采购活动的公平性、公正性和公开性,防止违法、违纪和违规行为发生,招标人和投标人在招标投标过程中均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方的廉洁从业规定。投标人若发现招标人相关部门或人员有任何违法、违纪、违规行为,有权向招标人纪检部门举报:
举报电子邮件:antifraud@sinochem.com
举报地址:上海浦东新区长清北路233号,中化国际广场10楼纪检部(邮政编码200125)
8.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江苏扬农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瑞恒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江苏大道中小企业园2号楼316室
联系人: 陈登民
电话:13813189376
电子邮件:cdm@yangnong.cn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白龙江东街19号舜禹大厦16层C室
邮编:210019
联系人:王译萱、梁骏
电话:025-89669603、025-89669617
传真:025-89669612
电子邮件:wangyixuan06@sinochem.com
网址:www.sinochemit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