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化工程塑料(扬州)有限公司2.4万吨/年ABS改性材料项目监理项目【重新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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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1-04-15 09:00:00

 

编号:0747-2160SCCJS03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化工程塑料(扬州)有限公司2.4万吨/年ABS改性材料项目已由扬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扬发改备【2021】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化工程塑料(扬州)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2.4万吨/年ABS改性材料项目工程(下称“本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2.4万吨/年ABS改性材料项目工程监理。

2.2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化工程塑料(扬州)有限公司2.4万吨/年ABS改性材料项目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且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以营业执照副本及三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承诺书);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化工石油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以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

3.5 201511日以来,投标人至少有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50万元的石油化工工程监理项目业绩

注:1)投标人必须提供交监理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符合国家规定的中间交接证书(或交工证书或质量竣工验收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两者缺一不可,否则不予认可。若提供的监理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不能证明类似业绩的相关指标及内容,则需提供建设单位有效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2)业绩材料必须能清晰反映规模、时间等需要明确的内容,没有明确、缺项、含糊不清、不能提供有效证明的不予认可。

3)如经核实伪造经历及业绩证明文件者,按规定作无效标处理;如已中标或签订合同,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对于监理工程类似业绩,招标人将在中标后采用考察方式核实,如核实属伪造,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化工石油工程专业,注册于投标人单位);2015年以来至少有一项石油化工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执业业绩(人员业绩证明材料的要求同企业业绩证明材料的要求,下同)。在本项目监理服务期内,不得在其他工程项目上从事监理、项目管理或者技术咨询服务等工作(提供承诺书,下同)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安全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名安全监理工程师,且需具备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行业资格证。在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期内,安全监理工程师均不得在其他工程项目上从事监理、项目管理或者技术咨询服务等工作。

其他专业监理工程师:需具备国家、地方或行业认可的证书并注册在投标人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专业、人数需满足本项目的动态需要。在本项目监理服务期内,不得在其他工程项目上从事监理、项目管理或者技术咨询服务等工作。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项目总监无在手工程,外地企业在投标截止前需到扬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处办理《外市监理企业承接监理工程资质核验登记表》,且投标时拟投入监理组成员必须与核验表一致,监理机构人员均应为本单位具有相应资格的从业人员

3.10其它要求

项目总监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得采取任何形式(方式)委托他人进行监理,必须承诺亲临现场,实际指挥监理。

3.10.1本工程不接受《扬州市2019年度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成果》中黄牌、红牌企业与个人报名。

3.10.2投标人202010月至202103为总监理工程师、授权委托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投标人确认的总监理工程师(项目负责人)应全过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

3.10.3已完成扬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信息系统基础信息数据的录入、完善工作。

3.10.4其他:投标企业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3.11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查询结果加盖公章为准);

根据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要求,增加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措施。(1)评标中的惩戒措施,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2)中标人确定的惩戒,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3.12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1年04月15日至2021年04月23日17时00分

4.2获取方式:请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完成报名后通过网上支付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需先进行网上注册(免费);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00元,不提供纸质文件。售后不退。支付成功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如遇平台操作性问题,请拨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86391277。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5月06日14:00(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形式:纸质文件递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5.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南京市建邺区白龙江东街19号舜禹大厦16层C室第一会议室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2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7.其他公告内容

7.1 招标范围:2.4万吨/ABS改性材料项目工程监理,包括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三控”、“三管”、“组织协调”及应履行的相关安全责任工作和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所有监理,涵盖本工程实施的全过程,包含施工准备、施工过程、中间交接、质量竣工验收、交工验收、项目竣工验收及保修期、项目审计等各阶段的监理工作。

7.2 建设地点:江苏省仪征市扬州化学工业园区G1地块

7.3 工程规模:2.4万吨/ABS改性材料

7.4 监理服务期:同施工工期及质量保修期(自合同签订生效起至监理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监理及服务工作止)

7.5 监理合同估算价:人民币172万元(含6%增值税,高于该控制价否决其投标)

7.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7.7 其它:质量标准:合格。

7.8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sinochemitc.com)上发布。

7.9廉洁提示信息及投诉举报方式

为保证采购活动的公平性、公正性和公开性,防止违法、违纪和违规行为发生,招标人和投标人在招标投标过程中均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方的廉洁从业规定。投标人若发现招标人相关部门或人员有任何违法、违纪、违规行为,有权向招标人纪检部门举报:

信访举报邮箱:antifraud@sinochem.com

通讯地址:上海浦东新区长清北路233号,中化国际广场10楼纪检部(邮编200125

8.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化工程塑料(扬州)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地    址:仪征市万年南路9号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白龙江东街19号舜禹大厦16层C室

联 系 人:曹阳、张勇                   联 系 人:江经理、刘经理

电    话:021-31768059/31768154        电    话:14705193326、0518-82259608

电子邮箱:caoyang01@sinochem.com       电子邮箱:jiangguangxiang@sinochem.com

zhangyong07@sinochem.com                liulin05@sinochem.com

2021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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