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中蓝石化有限公司破产专项法律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招标编号:0747-2460SCCZUE72)
一、更正内容:
原内容: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4月17日9时30分,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纸质投标文件和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4号院平安幸福中心B座23层会议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投标管家线上递交。
投标人可选择以下2种方式之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1)投标人于2024年4月16日下午16:00前(以收件人实际收到时间为准),将投标文件密封后快递至或送至: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4号院平安幸福中心B座25层(邮编100073),段昭收,010-83923658(座机呼叫转移至个人手机)。投标文件外包装上须注明投标人名称。
(2)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后送至:中化商务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4号院平安幸福中心B座23层会议室),段昭收,010-8392 2529。
注:采用第(1)种方式的,请注意预留充足的快递时间并自行承担因邮寄可能造成的不利后果。
5.2投标人在线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需在中化能源采购供应链SCM平台(https://scm.sinochem.com)首页根据提示进行企业CA办理事宜,并完成CA绑定。未办理CA将不能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签章、加密、提交。
5.3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盖章、签字,在制作线上电子投标文件时可以是有效的电子签章、电子签名,也可以是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电子签章后,文档不应再修改,否则电子签章、签字无效;如需修改,请修改后重新电子签章、签字)。
5.4当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为准。
5.5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为2024年4月1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为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4号院平安幸福中心B座23层会议室。
现变更为: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5月14日9时30分,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纸质投标文件和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4号院平安幸福中心B座23层2306会议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投标管家线上递交。
投标人可选择以下2种方式之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1)投标人于2024年5月13日下午16:00前(以收件人实际收到时间为准),将投标文件密封后快递至或送至: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4号院平安幸福中心B座25层(邮编100073),段昭收,010-83923658(座机呼叫转移至个人手机)。投标文件外包装上须注明投标人名称。
(2)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后送至:中化商务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4号院平安幸福中心B座23层会议室),段昭收,010-8392 2529。
注:采用第(1)种方式的,请注意预留充足的快递时间并自行承担因邮寄可能造成的不利后果。
5.2投标人在线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需在中化能源采购供应链SCM平台(https://scm.sinochem.com)首页根据提示进行企业CA办理事宜,并完成CA绑定。未办理CA将不能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签章、加密、提交。
5.3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盖章、签字,在制作线上电子投标文件时可以是有效的电子签章、电子签名,也可以是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电子签章后,文档不应再修改,否则电子签章、签字无效;如需修改,请修改后重新电子签章、签字)。
5.4当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为准。
5.5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为2024年5月1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为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4号院平安幸福中心B座23层2306会议室。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大庆中蓝石化有限公司 。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大庆中蓝石化有限公司
地 址:大庆市让胡路区让杜路254号
联 系 人:王连军
电 话:13845997567
电子邮件:wanglianjun@sinochem.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平安幸福中心B座23层
联 系 人: 段昭
电 话: 010-83923658
电子邮件: cncedz@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