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中化锂电池材料有限公司锂电负极实验室研发平台项目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 2023-04-24 10:48:16

宁夏中化锂电池材料有限公司锂电负极实验室研发平台项目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47-2360SCCZV04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中化锂电池材料有限公司锂电负极实验室研发平台项目配套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夏中化锂电池材料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夏中化锂电池材料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项目:锂电负极实验室研发平台项目

2.2 工程项目建设地点:宁夏中卫市工业园区B4路。

2.3 工程项目概况:宁夏中化锂电池材料有限公司在拟新建负极实验室,投标人设计施工过程中需满足负极材料的生产要求,防止物料与铜、锌等其他锂电行业禁用金属接触。

2.4 招标项目:宁夏中化锂电池材料有限公司锂电负极实验室研发平台项目配套工程。

2.5 招标范围:

锂电负极实验室研发平台项目配套工程为新建项目,工作范围包括:

1.新建负极实验室、专用配电室厂房,内部钢结构平台,建筑面积约250㎡;

2.实验室配套建筑给排水、通风、仪表电气、公用工程管道、消防设施等

3.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清单及图纸。

2.6 质量标准:应符合招标施工图纸及技术文件要求,必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行业的一切有关法规、规范要求,标准及规范要求有出入,则以较严格者为准。

2.7 工期要求:自收到合同签订之日起日起75天内,具体以招标人或监理人书面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须提供资质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省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须提供证书复印件。

3.2 人员要求
A.项目经理资格

(1)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须提供资质证明复印件(若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供应商应提供其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建造师电子证书应当在使用期限内,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一致,且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影响电子证书效力的情形,否则视为未提供该项资质证明)。

(2)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须提供资质证明复印件。

(3)拟派项目经理近3年(20201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至少1项建筑施工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投标人须提供证明材料,至少包括合同协议书关键页复印件(首页、工程概况页、体现项目经理姓名页或项目验收证明页(含项目经理签字)、签章页)。

(4)拟派项目经理是投标人的正式在职员工,须提供投标人近6个月(202210-20233月)投标人为拟派项目经理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拟派项目经理承诺在本项目服务期间不在其他项目中担任职务,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B.项目技术负责人

1)具备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证书,须提供证书复印件;

3)拟派技术负责人在合同执行期间不得担任其他在建施工项目的任何职务(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函)。

4)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须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主管部门近6个月(202210-20233月)内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

C.项目HSE负责人

1)具备省级及以上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C类),须提供证书复印件;

2)拟派HSE负责人在合同执行期间不得担任其他在建施工项目的任何职务(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承诺函);

3)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须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主管部门近6个月(202210-20233月)内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

3.3 财务要求

1)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2)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提供近三年(2019-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复印件加盖公章。成立不足三年的,以成立之年开始算。

3.4 业绩要求

1)投标人近3年(自20201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具有2项单项合同金额3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施工工程业绩。须提供证明材料,至少包括合同协议书关键页复印件(首页、工程概况页、合同金额页、日期页、签章页,若合同协议书无法体现工程类型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5 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近三年,无承担主要责任或重要责任的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42817: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下同)前,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领取电子招标文件,不提供纸质文件。潜在投标人需先进行网上注册(免费)。

4.2 中化商务招投标电子平台使用费1000.00元人民币,平台使用费支付完成后,可在平台下载平台使用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4.3 未在招标代理机构登记领购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86391277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51509:30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现场递交地点&开标地点):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4号院(东管头地铁站C口旁)平安幸福中心B232302会议室。

本项目投标文件接受邮寄,邮寄地址:

地址一(邮寄:3套副本、1份电子版):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4号院(东管头地铁站C口旁)平安幸福中心B25层 潘经理 18911318928

地址二(邮寄:1套正本、1套副本、1份电子版):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中卫工业园区宁夏中化锂电池材料有限公司 李经理 15909659735

注:投标人采用邮寄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应保证文件在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地点,邮寄后请将快递单号(北京和宁夏两地)+公司名称+项目名称发送到panweiliang01@sinochem.com。抄送lihang5@sinochem.comjianguo.deng@sinochem.com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上发布。

7. 廉洁提示信息及投诉举报方式

为保证招投标活动的公平性、公正性和公开性,防止违法、违纪和违规行为发生,招标人和投标人在招标投标过程中均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方的廉洁从业规定。投标人若发现招标人相关部门或人员有任何违法、违纪、违规行为,有权向招标人纪检部门举报:

举报电子邮件:antifraud@sinochem.com

举报地址:上海浦东新区长清北路233号,中化国际广场10楼纪检部(邮政编码200125)。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中化锂电池材料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中卫市沙坡头区中卫工业园区

联系人:李航(采购)、邓建国(技术)

电话:1590965973515209658980

电子邮箱:lihang5@sinochem.comjianguo.deng@sinochem.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4号院(东管头地铁站C口旁)平安幸福中心B25

邮编:100073

联系人:潘经理、戴经理

电话:1891131892818911318960

电子邮箱:panweiliang01@sinochem.comdaixiaochen@sinochem.com

2023423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