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中蓝工程塑胶有限公司 5.61万吨年高性能复合材料项目 绿化工程施工项目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 2023-03-01 04:13:53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47-2360SCCLY03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中蓝工程塑胶有限公司5.61万吨年高性能复合材料项目绿化工程施工,项目业主为南通中蓝工程塑胶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绿化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通盛南路69号

2.1.2招标控制价: 166.38万元。

2.1.3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3月15日,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报告时间为准;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5月15日,总工期60日历天(景观除外,景观竣工时间2023年8月31日之前)。

2.1.4 质量要求:合格

2.1.5 苗木养护等级及养护期:二级养护,养护期:24个月。

2.1.6招标范围:南通中蓝工程塑胶有限公司5.61万吨年高性能复合材料项目绿化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图纸(效果图、施工图纸)、招标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提供2019年至2021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投标人须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含有园林绿化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有效期内),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均在有效期内)〔说明:如果职称证书没有明示园林绿化专业的,须同时提供相关园林绿化专业学历证书;园林绿化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3.4HSE负责人须具有应急管理部门核发的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建设部门核发的安全员C证,HSE负责人必须参与项目全过程

3.5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类似业绩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至少提供一份2020年1月1日(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至今单项合同金额在人民币100万元及以上的绿化工程施工的类似工程业绩。

注:(1)项目经理相关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项目,不得作为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上述类似业绩的认定必须由投标人同时提供类似业绩的施工合同和中标通知书证明,两者缺一不可。提供的业绩相关证明必须真实,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2)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合同价款、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

3)类似工程是指绿化工程施工项目。类似业绩时间的认定以中标通知书的时间为准,业绩价款以施工合同签约金额或中标金额为准,其余任何补充、变更及结算审计等金额均不作为业绩价款认定的依据。

3.6 项目负责人及HSE负责人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229月至2023年2月);

3.7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投标者于2023年32日至2023年36日,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通过网上支付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并支付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具体操作方法:步骤①注册:通过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sinochemitc.com)完成注册(免费),在注册中请按照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的合法信息及证件。工作人员会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已注册单位可跳过此步骤); ②购买:注册审核通过后,在【投标管理-购买文件】页面找到项目标号(可搜索项目号0747-2360SCCLY032,通过网上支付方式购买文件并支付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支付成功后,可在【投标管理-文件下载】页面下载招标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所有注册、缴费、发票等业务均须在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操作完成(平台注册过程中如遇任何问题可联系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86391277)。支付成功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500元/包/投标人。

5. 投标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313930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南通中蓝工程塑胶有限公司(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江港路118号)会议室。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根据苏建规字〔2017〕1 号文件中的创新方法,提高效率规定,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特点,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合理时间。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人无需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服务大纲或设备安装调试方案等技术标评审内容的,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少于10日,本项目投标时无需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中标单位需要在中标后提供施工组织设计交于招标方,并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

6. 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人:南通中蓝工程塑胶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通盛南路69号

   址:连云港市朝阳西路51号

人: 吉主任

人:田力、嵇兰、龚乐欣

   话: 13861750713

话:18661256788、15051171716、13961379862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tianli5@sinochem.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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